省人民议会监督团在杜良开展工作
(Baonghean.vn)-10月6日上午,省人民议会监察代表团与检察院和杜良县警察局配合调查、起诉和执行该省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
代表团由省委常委、内务委员会主任、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同志率领。陪同的同志有:泰氏安忠,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廷全,省人民议会社会文化委员会副主任阮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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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潘德同同志与杜良县公安、检察机关举行工作会议。图片:水恒 |
会上,县公安局代表汇报了县内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的调查情况。2015年,该县发生3起案件,3名嫌疑人,其中1起案件和1名被告被起诉;2起案件和2名嫌疑人由乂安省公安局PC67局1-7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理。2016年发生1起案件,2名被告。2017年上半年发生1起案件,1名被告被起诉。所有违法行为均与购买、销售、储存、运输和交易违禁物品有关。
检察院方面,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接到3起贩卖违禁物品犯罪举报,均已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对于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追诉权和审判监督权的落实情况,区人民检察院均依据起诉书、指控罪名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判决。
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席潘德同同志在会上发言时对杜良县公安、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公安机关加大打击、预防和处理辖区内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案件的力度,协调配合,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与配合,确保快速有效地办案。检察机关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办案,做到人人有责、案无不破,杜良县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办案 ...
同日下午,省人民议会监察团继续与民事判决执行局和区人民法院配合,就该区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的民事判决的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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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执行部门与杜良地方法院工作会议概况。照片:Thuy Hang |
会上,杜良县人民法院代表汇报了该县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的审理情况。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该县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4件,其中审理2件,退回调查2件,补充审理2件。
在民事判决执行方面,自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该部门已办理了德良县人民法院两起违反经济管理秩序罪的判决,包括没收财产上缴国库、罚款支付诉讼费以及销毁犯罪证据。在证据保管方面,违反经济管理秩序案件中被暂扣的资产均保存完好,未出现丢失、损坏、错放或混淆的情况。
省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主席潘德同同志对区法院和区执法机关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区法院积极配合各部门、分支机构有效审理案件。积极开展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主动举报、及时办案,重点抓好烟花爆竹储存、买卖案件的办理。
区判决执行办公室要注重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案件办理工作,同时要制定具体措施解决拖延不决的案件。
水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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