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对象需要进行巡逻和管控,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自2025年1月1日起,哪些项目将纳入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巡逻管控范围?这是阮文南先生(义安省昆强县)关注的问题。
回复:《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于2024年6月27日经国会通过,并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该法第65条规定了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的巡逻和监管活动如下:
根据《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第65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
巡逻和管控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
2. 巡逻和控制的形式包括:
a) 组织力量直接巡逻和控制道路交通路线;
b) 通过本法第 67 条第 1、2、3 和 4 款规定的系统、手段、设备和数据进行控制。
3. 执行巡逻和检查任务的部队包括:
a) 交通警察部队;
b)根据法律规定、主管机关决定和实际任务,调动人民公安其他力量和单位与交警协调,在必要时开展巡逻和检查。
...
因此,执行巡逻和检查任务的部队包括:
交警;
- 根据法律规定、主管机关决定和实际任务,调动人民公安其他力量和单位与交警协调,在必要时开展巡逻和检查。
其中,巡逻和控制的形式包括:
- 组织力量直接巡逻和控制道路交通路线;
- 通过规定的系统、手段、设备和数据进行控制:
+ 操作和使用监控系统,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秩序和安全;在交通路线和城区安装摄像头系统;对机动车载荷进行检查和控制的工程和技术设备系统。
+ 使用专业技术设备和智能设备支持道路交通的指挥和控制。
+ 利用行程监控设备、驾驶员图像记录设备的数据;接收从车辆负载控制项目中收集的数据。
+ 利用数据库中有关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