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嘉同志——1931年任乂安省共青团第一副书记
越南共产党成立初期,南丹土地和人民被视为宜静苏维埃运动的亮点之一。阮嘉同志是那个艰苦而英雄的历史时期,他的家乡南丹的坚定共产主义榜样之一。
阮嘉同志(活动时曾用名:阮嘉祥、建、干),1906年[1]出生于乂安省南丹县春辽乡(现春化乡)丹年村。阮嘉的父亲是一位清贫的儒生,具有进步的爱国精神。父母看重儿子的聪明才智和同情心,从他7岁起就为他创造条件,让他学习汉语和越南语。
1927年,越南革命青年协会在中部各省得到培育和发展。当时,该协会在金莲(南丹)的支部是义安省最早成立的青年支部之一。从金莲第一个青年支部开始,该协会的基地逐渐扩展到丹年、清水、清潭等其他村庄。在青年协会的强烈影响下,阮嘉同志接触到许多进步书籍和报刊,积极参与地方爱国活动。他博学多识,通过在阮景贤家庙举办的国五学习班,积极宣传爱国革命文学和诗歌。
1930年4月,南丹县委临时执行委员会成立,肩负起领导群众革命运动的重任。为了履行这一任务,区委和省委指示改组南丹县委新执行委员会,以邓正祺同志为书记。执行委员会成立后,县委召开会议,决定迅速在全县开展宣传,建立基层党组织。南丹县委在短时间内建立了从县级到村社级的系统党组织体系。
在丹连村集体宿舍成立了丹乐党支部,负责领导丹连和盛乐两村人民的共同斗争运动。为了将党的领导深入到各个村庄,还成立了丹连村党支部。党员们选举阮嘉同志为书记。在阮嘉同志和丹连党支部的领导下,人民群众迅速参与到听取报告、宣传革命的活动中。在短短的时间内,群众就被启发,热情地投入到公社、县和全省的共同斗争运动中。
1930年6月初,南丹县委在钟山召开会议,商讨动员群众游行示威、向南丹县委提出诉求、抗议法国殖民者和南朝封建统治者对荣市、边水县和行林县(清章县)人民进行恐怖统治的方案,要求他们在国际劳动节(1930年5月1日)当天落实工农群众的要求。为了凝聚群众、出其不意,县委决定将1930年6月18日(顿河集会当天)作为开展斗争的日子。

阮嘉同志及其支部同志们贯彻落实县委的政策,迅速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丹年支部多次在村集体会堂举行小型集会和演讲,动员群众起来反抗压迫和剥削。
由于党支部的及时动员,从6月18日清晨起,丹燕村的民众就加入了从四面八方涌向顿市场的人群。这场示威游行令县领导措手不及。县长黎克祥惊慌失措,试图逃回荣市,但被示威者拦住,他只好返回县委,接受示威者的请愿书并转交给他的上级。随后,县委派代表到顿市场发表讲话,要求减税、反对徭役、杂役等。6月18日南丹人民在顿市场的示威游行引起了巨大轰动,与荣市、滨水市的工人以及各县人民一道,为推动全省革命斗争运动做出了贡献。
1930年8月中旬,革命形势一片激昂,南丹县委在金莲公社高家召开干部会议。会议主张依托日益高涨的革命形势,动员群众在全县范围内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阮嘉同志和党支部贯彻落实县委的政策,毫不犹豫地深入丹延县,动员群众做好新的大规模斗争的思想准备。在同志们的积极推动下,示威游行的准备工作安排得周到细致。
1930年8月30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乡群众在集会前到指定地点集合。天刚蒙蒙亮,鼓声、锣声、钟声、欢呼声、口号声便响彻各村寨。丹燕乡群众在阮嘉同志的领导下,聚集在春辽乡群众聚集地新阳寺。在这里,群众聆听党的干部发表讲话,鼓舞革命精神,谴责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罪行,呼吁拥护党等等。听完讲话后,各乡的抗议群众在镰刀锤子旗下游行,敲锣打鼓,高喊口号,四处散发传单。抗议者手持棍棒,穿过村庄,砸毁哨所,惩罚反对革命的当地地主。
当县长命令士兵关闭县城大门时,抗议者破门而入,破坏围栏,冲入县城,迫使县里的士兵和官员四处逃窜。抗议者砸开监狱大门,释放了被拘留者,烧毁了所有记录和书籍,并迫使县长黎克祥在群众面前发表讲话,揭露这些罪行。由于惧怕群众的反抗精神,县长不得不签署并盖章承诺:“从现在起,南丹县长不会再骚扰人民”[2]。
南丹县委在此胜利的基础上,决定各公社、村组织集会示威,镇压和惩治反动暴君,并迫使他们向公社农业委员会(农会执行委员会)上交土地登记册和土地证。公社农业委员会和村农业委员会正式向人民公开亮相,管理公社、村内的一切工作,从建设和保卫革命政权,到组织地方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阮嘉同志凭借其威望,被组织推选为丹连村农会书记。
1931年初,阮嘉同志受省委委派,出任其他职务。1931年5月,乂安省委常委会任命他为乂安省共青团第一副书记。在他和省青团的领导下,乂安青年成为各级党委和群众组织的核心力量,成为1930年至1931年乂静苏维埃运动斗争的主要推动力量。
阮嘉同志的积极活动引起了法国秘密警察和傀儡政府的注意。1932年1月,阮嘉同志被敌军逮捕,根据乂安省南朝法院1932年1月2日第38号判决,判处3年有期徒刑,2年软禁。
1933年,阮嘉同志获释后回到家乡,与荣市和清昌市的党组织取得联系,继续开展革命活动,并在南丹县重建了革命运动。在敌方的监视记录中,法国秘密警察写道:“……1935年5月,因与 Thanh Chuong 区委的共产党员会面而监视活动……”。
在1936年至1939年的民主革命运动中,阮家同志成为南丹县的一面旗帜。1936年9月20日,阮家同志与范严、黎文通、玄友泰等同志一起代表南丹县人民出席在荣市广治会堂举行的印度支那省代表大会。这被认为是1936年至1939年期间乂安省合法斗争运动的首次胜利。
会后,为了迅速指导恢复南丹县委,开展印度支那大会党运动,在乂安省委代表阮德阳同志的领导下,成立了南丹县委临时执行委员会,由阮嘉同志、范严同志和阮河山同志3人组成。阮嘉同志任书记。
阮家同志贯彻落实省委的政策,带领党员深入各村、公社,与党员和政治犯取得联系,同时加强群众动员工作。1937年2月23日,阮家同志和南丹临时区委发动群众来到荣市,迎接法国人民阵线政府调查特使戈达尔的到来。阮家同志和区委还收集了各村、公社的人民请愿书,并转交给省代表团,由其直接转交给戈达尔。此外,在阮嘉同志的领导下以及党员和前政治犯的积极活动下,南丹党支部已逐步恢复,动员和领导人民参加公共和半公共组织,团结起来,在新形势下为人民的权利和民主而斗争。
1938年3月,南丹县党部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由5名同志组成的县委正式执行委员会。阮嘉同志经大会选举继续担任书记职务。阮嘉同志和阮夏森同志也作为县委代表,荣幸地出席了乂安省党部第二次代表大会(1938年4月)。
1939年10月23日,阮嘉同志因得到情报而被敌人逮捕。敌人知道他是党的骨干、县委书记,便用尽各种手段,对他进行贿赂、利诱和殴打,以获取情报。南朝封建政府无法获得情报,遂于1940年3月12日以第44号判决书判处阮嘉同志一年有期徒刑,一年软禁。1940年10月24日,阮嘉同志被敌人视为“危险分子”,遂被从荣市监狱押解至茶溪(富安省)。
1945年3月,阮嘉同志获释返回家乡。他继续与党员和原政治犯携手,积极投身地方革命运动,为1945年8月23日全县八月革命的胜利作出贡献。夺取政权后,南丹县临时革命委员会迅速选举产生,并向全体人民介绍。阮嘉同志被选为委员会11名委员之一,负责司法工作。
在随后的历史时期,阮嘉同志始终发扬宜静苏联战士坚韧不拔的精神,为祖国的斗争和解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他曾担任过许多重要职务,例如:雄仙公社党支部书记(1948年)、南丹县委执行委员会委员(1949年)、内务部官员(1955-1959年)、河内越苏友好医院组织部副部长(1959-1965年)等。
阮嘉同志在义静苏维埃运动中历经艰辛磨练,已成为祖国南丹的坚定革命战士模范之一。在工作生涯中,他深受党和国家的信任,被赋予许多重要的任务和职责,在任何岗位上,他总是出色地完成所有任务。凭借对民族解放运动的贡献,阮嘉同志得到了党和国家的表彰,并荣获许多崇高勋章,如:二级独立勋章(1985年)、一级抵抗勋章(1987年)、被敌俘囚禁革命战士纪念勋章(1997年)、建党70周年纪念章(2000年)等。
[1] 法国秘密警察在监视越南公安部阮嘉同志的档案中,有资料显示他出生于1910年。
[2] 原文中文:南丹区长,区官,利用他人私利,后来又骚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