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乂安省法律草案的评论:保障服刑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Baonghean.vn)- 4月8日上午,越南国会乂安省代表团举行会议,听取《刑事判决执行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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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代表,省各厅、部门、行业代表出席会议。图片:邓阮 |
会议代表们表示,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草案,对于确保宪法的实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克服现行法律的局限性和不足,在组织刑事判决的执行工作中,确保国会通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其他司法法律等法律文件的统一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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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警察拘留所代表发表讲话。摄影:Dang Nguyen |
不少代表表示,根据第04号联合通知,公安部、国防部所属拘留营、省级公安拘留营、各军区拘留营均有权签发有条件提前释放证明。但根据草案第十八条第四款,只有公安部和国防部所属拘留营才有此权限。
因此,有必要对罪犯有条件提前释放证明进行调整。对在公安部、国防部等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出具服刑期满证明……
此外,与会代表还重点讨论了有条件提前释放、考虑缩短缓刑期限的时限、罪犯被建议有条件提前释放但在法院作出释放决定前违法的情形、缓刑的执行问题、罪犯和死刑犯权利保障内容、服刑罪犯劳动、罪犯健康保险制度、对被缓刑、宣告缓刑继续服刑的罪犯进行健康评估、死刑犯减刑请求审议处理时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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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减刑的人员在乂安省警察拘留所办理回家手续。图片由乂安省警察拘留所提供 |
关于非监禁改造刑、缓刑的执行,要具体规范缓刑执行人所在机关、组织组织执行缓刑;缓刑执行人的义务……
会议结束时,陈文茂同志对大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总结,并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即将举行的会议上审议;同时,他要求代表们继续重视研究,为法律草案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