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关保坊两处违法建筑已被检查并处理。
义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在关堡坊5号楼建造的违章建筑已被荣市人民委员会行政处罚。荣市人民委员会也正在处理金城10号项目中的违章建筑。
罚款1.3亿越南盾
工作乂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2025年4月3日,义安报刊登题为《荣市关保坊相邻别墅住宅项目中存在违规迹象》的文章称,该建筑组织存在违规迹象。

据悉,2025年3月31日至4月9日,荣市城市秩序管理队已连续向义安林产品股份公司发出3份施工检查通知(通知编号:2025年3月31日第908/TB-TTDT号;通知编号:2025年4月3日第907/TB-TTDT号;通知编号:2025年4月9日第906/TB-TTDT号)。
在第三份通知中,荣市城市秩序管理队通知义安林业股份公司,将组织对已批准的1/500比例尺总体规划、已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以及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进行检查。因此,要求义安林业股份公司准备好相关文件,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3点进场施工。

然而,根据荣市城市秩序管理队于2025年4月10日建立的违规记录编号365 / BB-VPHC,在指定时间,义安林业股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阮坎桢先生不在场。然而,荣市城市秩序管理队检查了义安林业股份公司在荣市关保坊5号街区建设的建设项目;发现义安林业股份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建设单位没有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按照规定需要编制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建设投资技术经济报告的项目,必须领取《施工许可证》。
另外,第365/BB-VPHC号备忘录明确指出了目前的状态:该项目采用8米高的钢框架结构建造;长65.7米,宽41米,总建筑面积2693.7平方米2,屋顶采用移动帆布覆盖。操作房高3.5m,瓦楞铁皮屋面,钢架结构,长23.5m,宽5.6m,总建筑面积131.6m2。2目前,2个建设项目已进入竣工阶段。

根据法律规定和荣市城市秩序管理队建立的行政违规记录第365/BB-VPHC号,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25年4月15日颁布了第220/QD-XPVPHC号决定,对义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总部位于荣市光忠坊光忠街43号)作出行政处罚。在第220/QD-XPVPHC号决定中,荣市人民委员会重申了义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的行政违规行为以及两处已建工程的现状。
根据政府 2022 年 1 月 28 日第 16/2022/ND-CP 号法令第 16 条第 7 款 c 点的规定,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对义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处以 13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责令义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自行政处罚决定发布之日起90日内,应填写申请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颁发建筑许可证。如果义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后出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则义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必须拆除违法建筑或部分建筑。实施补救措施的所有费用由义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承担。
同时,荣市人民委员会要求义安林产品股份公司严格遵守处罚决定,如逾期不主动遵守,将依法强制其遵守。
澄清和处理违规行为
乂安报社在题为《住宅项目中的违规迹象——关保坊(荣市)相邻别墅》的文章中,除了报道上述乂安林业产品股份公司在关保坊第5街区建设的项目外,还报道了在关保坊第1街区的Godel City 10项目公共土地上建设的体育和训练设施。
据悉,2025年4月9日,荣市城市秩序管理队组织了一次检查,并对该项目的投资者金城股份公司(CKV)作出了第364 / BB-VPHC号行政违规记录。

在第 364/BB-VPHC 号记录中,荣市城市秩序管理队认定 Golden City Joint Stock Company - CKV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建设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建设投资经济技术报告,但按照规定必须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现状为钢框架结构,高6米,长60米,宽20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2,屋顶采用移动帆布覆盖;附属建筑和更衣室采用3m高钢架结构,瓦楞铁皮屋顶,墙壁和隔墙采用瓦楞铁皮,长20m,宽2.5m,建筑面积50m2。


然而,荣市城市治安管理大队经审查记录后向荣市经济-基础设施-城市局提交报告,Golden City - CKV股份公司的主要违规行为是在绿化、体育和运动用地上进行建设。因此,荣市经济-基础设施-城市局于2025年4月18日签发了第285/KTHTDT号文件,要求荣市城市治安管理大队配合关保坊人民委员会完成针对Golden City - CKV股份公司的行政违规处理文件。
荣市经济-基础设施与城市规划厅代表表示,处理项目中违反施工秩序的行为相当复杂,因此违规记录的编制过程必须确保准确性并符合法律规定。他表示:“荣市城市秩序管理小组和关保坊人民委员会按指示完成记录后,经济-基础设施与城市规划厅将建议荣市人民委员会依法处理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