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操纵如何进行刑事起诉?
(Baonghean.vn)- 操纵股市的行为如何被起诉?这是黎清华(义安省黄梅镇)女士关心的问题。
根据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第211条,操纵证券市场罪规定如下:
1. 有下列行为之一,非法获利5亿越南盾至15亿越南盾以下,或给投资者造成10亿越南盾至30亿越南盾以下的损失的,处5亿越南盾至20亿越南盾以下的罚金或6个月至3年监禁:
a) 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一个或者多个交易账户或者相互串通,不断买卖证券,制造人为的供求关系;
b) 串通他人在同一交易日买卖同一种类的证券,或者串通买卖证券,但证券所有权没有实际转移或者仅在成员之间流通,造成虚假的股价和供求关系;
c) 在开市或者收市时连续以占主导地位的数量买入或者卖出证券,从而在市场上创造该类证券新的收盘价或者开盘价;
d) 串通他人或者唆使他人连续申报买卖证券,大幅度影响证券供求和证券价格,操纵证券价格;
d)通过大众媒体直接或间接地发表有关某种证券或发行该证券的机构的意见,以在进行交易并持有该种证券后影响该种证券的价格;
e) 使用手段或者进行其他交易行为,制造人为的供求关系,操纵股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2,000,000,000越南盾至4,000,000,000越南盾的罚金或2年至7年监禁:
a) 有组织;
b)非法获利1,500,000,000越南盾以上;
c)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达30亿越南盾以上;
d) 危险的累犯。
3.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2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有效期为01至05年。
4.商业法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a)犯本条第1款规定的罪行,处以2,00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b)犯本条第2款规定的罪行,处以5,00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00铜;
c)违反本法第79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处以永久停业处罚;
d)对于商业法人,还可能被处以50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其开展业务,禁止其在01年至03年内从事特定领域的经营活动,或禁止其在01年至03年内筹集资金。
因此,操纵股市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期最短为6个月至3年,最长为7年。此外,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5000万至2.5亿越南盾的罚款,并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相关职业或从事特定工作1年至5年。
操纵股票市场的商业法人实体可能被处以最高10,000,000,000商业法人实体还可能被永久暂停或禁止开展业务,禁止在某些领域运营 1 至 3 年,或禁止在 1 至 3 年内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