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上涨,医保缴费及福利如何?
自2018年7月1日起,企业员工基本工资将进行上调,此次调整对企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的缴费及待遇规定将产生较大影响。
自2018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从130万越南盾增加到139万越南盾,也带动数千万健康保险持卡人的缴费福利比例向提高福利的方向调整。
具体来说,部分主体的健康保险缴费水平将从58,500越南盾/月提高到62,550越南盾/月。(1,390,000越南盾 x 4.5%(基本工资))包括:每月领取社会保障金的人员、革命有功人员、退伍军人、6岁以下儿童、贫困人口、家庭……
越南社会保障局表示,基本工资的提高使医保卡持有者享受到更多福利,例如:作为核发当年(6个月基本工资)免自付费用证明依据的财政年度内体检治疗费用自付费用额度调整为834万越南盾;单次体检治疗费用低于基本工资15%的:从19.5万越南盾调整为20.85万越南盾。
此外,一次性使用技术服务的医疗用品支付总额不超过45个月的基本工资,将从5850万越南盾增加到6255万越南盾。
另外根据基本工资的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生育或领养子女时的一次性补贴(以下简称生育补贴)也将较现行水平有所增加。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领养未满6个月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可以享受相当于女职工生育或者领养子女当月基本工资2倍的一次性生育或者领养子女补助金。
生育但只有父亲参加社会保险的,每生育一个孩子,父亲可获得相当于生育月份基本工资2倍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