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员工奋斗和实践的机会
被任命到A职位的官员必须保证10分。但是,在将官员纳入规划时,官员当时可能只有9分或9.5分,因此仍然可以考虑。
新中央组织委员会发布指南 16协助落实政治局关于人事规划的第50-QD/TU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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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会议 4,第十三届会议。 |
《指导意见》提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在审批拟任干部时,必须基本达到与拟任职务相应的专业资格、技能等标准。拟任政治局、书记处管理职务的干部,必须达到政治理论水平。
然而,中央组织委员会表示,拟任干部“不必立即满足”所有标准。例如,拟任副部长职位时,在考虑时,干部不必完全满足以下标准:具有并出色完成司局级或同等级别以上领导管理职务的经历;或省级人民议会副主席、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以上职务的经历;或具有高级专家或同等级别的国家管理职务的经历。
关于省委副书记职位的规划,在规划审议时,干部不必完全满足担任过县级重要领导职务(县委书记、副书记;人民议会主席、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拥有高级专家级或同等级别的国家管理资格等一系列标准。
计划干部“不必立即达到所有标准”的规定,被舆论评价为有能力、有素质、有发展前景的干部开辟了很多奋斗机会。
扩大员工实践和奋斗的机会
原越共中央组织部基层部长阮德河表示,我党把干部规划工作视为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经常性任务,旨在及早发现有质量、有能力、有威信、有发展前途的干部来源,以便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培养、轮换和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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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德河先生——前越共中央组织委员会基础部部长。 |
所有职位都明确规定了任职条件和标准。干部晋升到特定职位,必须完全符合规定的任职标准和条件。因此,在干部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对基本符合任职标准和条件的干部,可以审批干部计划。
“规划是建立干部队伍、做好长远准备的一步,规划中的干部也将得到培训和培养,使其完全符合任职时的标准和条件。因此,中央组织委员会第16号指示指出,在审议和批准规划时,“不必立即满足具有领导职务经验、管理下属经验、国家管理级别经验等标准……”,以便为干部拓展更多机会,符合实际,满足当前要求,从而为干部培训和培养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阮德河先生就此表示,并肯定此规定符合人事工作的逻辑性。他举例说,A类干部应确保达到10分,但将其纳入计划类干部时,该干部可能只有9分或9.5分,因此该计划仍可予以考虑和批准。此后,如果干部未达到任何标准,党委、党组织、机关或单位应负责领导和指导轮岗计划,培训、培养并创造条件,使干部能够按规定努力工作、实践并达到计划类干部的标准。
逐步明确领导者的角色
前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在谈到“动态和公开”的计划编制口号时表示,这一口号出现在2002年中央政治局第11号决议中。据此理解,“动态”计划编制就是定期进行总结、补充和调整,从计划编制中剔除那些不再符合标准和条件、不完成任务、违反党规国法或威信低下的干部,及时补充具有素质、能力、威信和发展前景的干部。
开放式规划,是指不封闭在各个地方、机关、单位内部,而是扩大外地干部来源范围,把符合本地方、机关、单位标准、条件和任务要求的干部纳入规划。
比如,区级干部选拔,不局限于本区的干部来源,还要扩大外区、省内、中央的干部来源,克服干部队伍的停滞不前、地方主义、部门领域封闭等问题。
“现在选择1名同志,只看自己单位的10名同志,肯定不如看整个机关或其他地方和单位的同志”,阮德河先生强调说。
由此可见,人员规划并非僵化的框架,而需要灵活性,尤其是在选拔符合任务和岗位要求的合格人员时。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选拔规划人员时,领导者的责任。因为事实证明,如果领导者透明、公正、客观,他就能引导集体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相反,如果领导者掺杂了不纯的个人意图,就会影响集体。
阮德河还表示,领导人的作用将逐步具体化。未来将试行一系列新政策,例如赋予领导人和党委在人事工作方面的自主权和责任制。
他指出,干部管理下放,不能只由上级管理,关键是要把掌握干部情况的层级安排到该层级去管,同时上级要定期检查督导,同时要发挥领导干部的作用和责任。
放权与强化集体责任和一把手责任息息相关。谁管得住干部,谁就派谁来管,这样最好。过去,小职位由高级干部管理,主要是管理记录,但对人事安排不明确。因此,要把责任落实到基层党委,从而强化党委责任和一把手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向上级负责。当然,权力是下放了,但上级干部要定期检查、监督,纠正出现的问题。”阮德河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