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义安省公证活动国家管理的有效性
9月11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组织听取了关于颁布2024-2030年阶段义安省公证活动国家管理加强项目决定草案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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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出台“加强公证活动国家管理”项目
乂安省目前有40个公证组织,分布在16个县级单位,执业公证员84名,其中第一、第二州公证处2个,执业公证员5名,38个公证处,执业公证员7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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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实施八年多来,公证国家管理工作始终得到党委和政府的及时关注和指导,既为公证机构的设立和运行创造了良好条件,又确保了国家管理工作的依法进行。
公证员队伍和公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公证业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公共服务,为行政和司法改革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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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证机构网络在县级地区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分布并不均衡;一些县没有设立公证处(桂丰县、贵州县、昆强县、祥阳县、奇山县);没有关于开发、使用和共享合同、交易信息和防止资产盗用信息的法规。
对于公证机构设立、登记的条件规定仍然笼统,执行起来比较困难;《公证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证机构不得有出资人,但现实中一些公证机构仍然在出资人和出资人的阴影下运作,但目前还没有足够有力的解决方案和制裁措施来杜绝这种现象。
此外,还存在总院外公证不按规定办理、暂停公证、待办公证;不正当竞争;公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公证员违反职业道德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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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至2023年,主管部门已检查、审查、解决投诉和举报,并对31个公证组织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为1.91亿越南盾;对19名担任公证员的个人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为1.85亿越南盾;对2名公证员附加处罚:暂时吊销使用公证证的权利。
为了加强和提高国家对公证活动管理的有效性,满足公证活动社会化的要求,按照《公证法》、第172/NQ-CP号决议的方向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展公证职业,制定和颁布《2024-2030年阶段加强乂安省公证活动国家管理》项目是迫切需要。
加强数字技术在公证活动中的应用
会议上,代表们基本同意关于颁布2024-2030年阶段加强义安省公证活动国家管理项目的决定草案的内容。
此外,还有一些补充意见和调整,如在职责分工部分,省税务部门代表提出了调整意见的意见。“将“依法检查、审核、指导公证机构遵守税法情况”改为“依法组织实施国家预算征收工作”,覆盖范围更加全面。财政部代表建议,要加大对公证活动的社会化和其他合法渠道的动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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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此内容,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肯定,义安省公证工作基本满足要求。但根据公证领域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制定项目,克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满足公证活动数字化的要求。
他指出,公务部门应调整与某些预算项目相关的一些内容;制定具体解决方案以克服现有的限制,包括增加与数字化转型项目 06 相关的解决方案,以减少人们的行政程序;以及鼓励在没有公证组织的山区开展公证活动的机制。
此外,要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党委、机关和群众对公证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和责任感,为减少民事和经济关系中的纠纷、投诉和诉讼做出贡献。
9月11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主持听取了关于颁布《乂安省行政执法管理和协调条例》的决定草案并提出意见。
该条例共3章17条,旨在确保各有关部门及时、同步、密切、统一、有效地配合部署和实施全省行政违法执法工作。
协调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完善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培养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技能;检查、督促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处理和反馈意见建议;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建立、管理、开发和使用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统计、报告行政执法情况;评估、评价行政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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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鸿荣同志高度评价司法部在制定该法规过程中所作的准备工作。但他同时指出,仍需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内容和协调职责,补充定期检查、处理违法行为等内容……以确保该法规在实践中发挥应有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