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解决学校教师和合同工问题
义安报刊登报道后,荣市许多学校的教师和合同工已领到工资。与此同时,荣市也在审核记录,并优先考虑将这些人员纳入工资单。
老师们都很兴奋。
2025年2月中旬,等待了整整一个月的麦维坦(Mai Duy Tan,34岁,荣市海和中学)老师终于拿到了一月份的工资,心中难掩喜悦。“我一月和二月的工资是同时发的,金额和以前一样。经过一个月的迷茫和焦虑,现在感觉一切都明朗了,可以安心工作了。” 麦维坦老师笑着说道。
谭先生是农历新年前被停发工资的老师和学校工作人员之一。乂安报2025年2月8日刊登了一篇反映的文章。不仅陈先生,其余的老师和工作人员在停职一个月后也继续领取工资。这些人都是多年前与旧库阿洛镇人民委员会签订了无限期合同,在该地区学校工作的。其中许多人年龄超过50岁。
“之前大家都很担心。现在国库拨款继续支付教师工资,大家都很兴奋。不过,从长远来看,我们也希望荣市人民委员会能为招聘创造有利条件,因为这些都是必要的岗位。”宜香中学校长阮文山先生说道。

乂安报报道后,2月11日,荣市人民委员会向乂安州国库递交了一份文件。文件中,荣市人民委员会表示,省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颁布了第3720/QD-UBND号决定,关于向尚未确保正常支出的公共服务单位派遣人员和签订合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于2025年组建该协会。
其中,根据政府2022年12月30日第11/2022/ND-CP号法令,荣市和老门市公共服务单位被分配1815个公务员职位,领取预算工资;292个公务员职位,领取税收工资;65份从事12个月以下专业工作的合同(60人领取市预算工资,5人领取税收工资)。
另据荣市人民委员会透露,目前该市共有206名在市属公共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劳动的人员(公共事业单位117人,学校89人),这些人均在单位工作多年,其中,工作经验最少的为12年,最多的为32年。其中,117名劳动合同超出省人民委员会第3720/QD-UBND号决定规定的数量。2025年,市人民委员会根据荣市(旧)和门炉镇(旧)公共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汇总情况,向荣市人民议会报告并提交国家预算,批准市属公共事业单位收支预算。特别是,市人民委员会已计算出足够的资金来支持2025年根据第11/2022/ND-CP号法令为206份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工资缴款。
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09月27日关于按照第111/2022/ND-CP号议定解决专业技术合同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的批示;乂安省内务部2025年02月05日关于按照政府第111/2022/ND-CP号议定支付劳动合同工资的批示。为确保单位稳定运行和员工福利,荣市人民委员会提请乂安省国库支付列入公务单位人事费中的专业技术合同工资。允许单位只为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数量以外的117个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同时,使用市预算支付单位178个劳动合同的工资、津贴和工资性缴款。
“因此,短期内,学校教师和合同工的工资将继续由市政府预算支付。从长远来看,市政府也将优先考虑将他们纳入工资体系,以保持稳定。”荣市内务部一位领导表示。

继续解决教师和合同制学校教职工问题
据教育培训部统计,截至2025年初,全省学校仅有265名教师和合同工。这些合同都是多年前由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签订的。其中,荣市数量最多,达98例,其中由老门罗镇人民委员会签订的学校合同达52例。宜禄、演州、太和镇、归州、桂风、祥阳等许多地方的学校都已不再有教师和合同工。
“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数字,因为就在几年前,全省还有3000多名合同教师。但最近,省人民委员会注重引导,地方已基本将长期合同教师纳入工资单,以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目前,大多数合同教师都是正式教师,除了老罗门镇的学校外,教师数量很少。荣市合并前,荣市的学校有46名合同教师,但主要都是学校卫生员,根据学校的组织结构,这些正式教师不在工资单上。” 组织人事部-教育培训部一位代表说道。

在并入荣市之前,库阿洛镇被认为是少数几个对合同教师政策落实得比较好的地区之一,保障了正式教师的权益。然而,由于多年来库阿洛镇一直没有正式的中学教师队伍,师资过剩,导致招聘这些教师一直很困难。目前,该镇招聘的合同教师很多都工作了20多年,为学校做出了许多贡献,其中不乏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因此,工资停发后,许多教师感到失望。
库阿罗镇(旧)教师被停发工资的情况与一年前琼吕县数十名教师和员工的遭遇类似。这些人也是在春节前夕被停发工资。在《义安报》刊登了一篇报道后,这些教师和员工继续领取工资。到2024年12月初,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已被录用。迄今为止,琼吕县全县只有两名学校的合同工。

诸多优惠政策,让教师们在新年伊始就感受到了喜悦。这既体现了关怀与人性,也激励着教师们继续努力、坚守岗位。同时,这也解决了地方多年来教师、人员、合同等“僵局”。
2024年9月27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根据第111/2022-ND-CP号法令,发布了一份文件,旨在解决公共服务单位专业技术合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人民委员会特别指示,对于工资总额以外的专业技术合同,“第3类和第4类公共服务单位应根据职业特性、历史原因、合并、组织调整等原因,确定长期合同(自2022年起)的工资来源,并向国库申请支付工资。同时,对符合拟聘用岗位条件、标准和要求的公务员,应优先录用”。
对于2023年及以后签订的合同,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单位负责保障自身工资支付来源,并要求国库为已签订合同的人员支付工资。同时,研究考虑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