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将继续检查、审查和处理矿产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综合检查团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第1212/QD-UBND号决定对归合县23家矿业企业进行检查,指出了企业存在的不足和违法行为,并建议处以98亿越南盾以上的罚款,这表明矿业领域的检查审查工作仍需加强。
存在许多违规行为
2023年10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3404/QD-UBND号决定,关于建立跨部门代表团检查归合县企业矿产活动合法性。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省人民委员会根据2024年5月17日第1212/QD-UBND号决议对跨学科代表团进行了改组。
综合小组的检查对象包括归合县23家获得矿产开采许可证的企业(24个矿产开采许可证,其中17个由省人民委员会颁发,7个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颁发)。
检查内容:遵守矿产、土地、环境、矿山设计、劳动安全、工业炸药使用、财务义务履行、税收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情况;财政年度自2018年1月1日至检查时。

从经营情况看,目前共有18家企业/19张许可证正在开展矿产开采活动;5家企业因缺乏消费市场,已暂停开采近1年及以上。检查结果显示,企业取得许可证后,合法手续齐全;在经营过程中,基本遵守法律规定。
但在土地、矿产、环境保护、矿山设计、工业炸药、劳动安全、税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守方面仍然存在缺陷和违法行为。
例如,在接受检查的23家企业中,有11家企业未经省人民委员会批租土地,擅自将土地用作矿山办公区、废石场、产品收集区进行采矿;有22家企业未按照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规定的格式,编制许可区域内剩余矿产储量的统计报告和清单,但信息不全;有22家企业未编制完整的账簿、凭证、文件和有关资料来确定实际年度采矿产量;所有23家企业编制的年度现状图仍缺少一些信息,例如:废石场、产品存放区;储量、矿产勘探工作……;有5家企业有在许可边界外进行矿产开采的迹象。

3/23家企业未按要求编制年度环境保护报告;7/23家企业未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矿山设计方案进行矿山开采;3/23家企业未将批准的矿山设计方案报送国家矿产主管部门。
6/23家企业按照工贸部2018年6月15日第13/2018/TT-BCT号通函规定的形式,签发了内容不完整的爆破护照;2/23家企业在使用工业炸药时违反了技术安全规定;1/23家企业在工业炸药活动中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未制定应急预案;其中,1家企业上报了不正确的工业炸药使用数据。
在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方面,23家企业中有20家存在未组织从事重体力、有毒、危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检查;未依法进行劳动环境监测,控制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未组织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未进行每年两次的定期健康检查等违法行为……
在税法合规方面,23家企业中仍有18家企业错误申报资源税、环境保护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总额超过30亿越南盾。

根据检查结果,跨部门小组已编制行政违法记录,并将卷宗移交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税务局和归合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对23家违法企业处以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达98亿越南盾。其中,对税务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和追缴罚款42亿越南盾;对其他领域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6亿越南盾。
“继续加强检查……”
1212/QD-UBND号决定跨部门代表团团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黎光辉表示,基于检查结果,代表团建议主管部门和行业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并向相关企业追缴欠款;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企业在矿产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对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的23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行为进行督促和处理;主持并配合乡人民委员会督促、监督和检查综合小组检查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加强对从事矿产活动企业、侵占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审查和依法处理,及时防范因矿产活动引发的劳动事故风险、环境事故风险……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责成省公安机关加强打击矿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非法矿产开采、买卖、运输、储存来源不明矿产以及税务领域违法行为。

责成省税务局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督查组移送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税务机关依据职权予以处罚;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防范矿产领域税费流失工作;依法对矿产企业税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对违法违规和再次违法违规的,依法进行处理或建议处理。
同时,责成资源环境厅、建设厅、工贸厅、劳动荣军厅、社会厅根据行业职能任务,以书面形式通知并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对不按要求纠正的企业,采取严厉措施处理。做好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3月27日第04/CT-UBND号指示和2017年6月1日第47/QD-UBND号决定所交付的任务。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黎光辉表示,2021-2022年期间,综合小组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10月21日第3892/QD-UBND号决定对受检矿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并指出了诸多不足之处和违法行为;建议主管部门和分支机构处以罚款,追缴罚金440多亿越南盾。

因此,结合本次检查的结果,充分证明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矿业领域检查检查的方向是正确的、必要的。肯定通过检查检查,将有助于转变矿业企业遵守法律规定的意识;整顿各级、各领域的国家管理工作;同时,准确评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主管部门今后研究解决。
资源环境部副部长黎光辉表示:“跨学科代表团的检查结果已报告给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12月26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11611/UBND-NN号文件,同意报告内容,并责成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行业认真落实跨学科代表团提出的各项建议。
至此,根据第1212/QD-UBND号决定,跨学科小组的任务已经完成。然而,矿产开采活动几乎遍布全省所有地区,且情况仍然复杂。因此,今后仍将按照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继续开展检查和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