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两家餐馆因违反食品安全规定被罚款
(Baonghean.vn)——在检查过程中,当局发现两家餐厅“没有足够的工具来加工、保存新鲜食品和加工食品,也没有使用单独的设备来区分它们”。
演州区刚刚发布了一项决定,对该地区两家餐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据此,决定对位于越南演州省演寿乡第 6 村的 Minh Bao 餐厅老板 Le Minh Viet 先生(1990 年出生)和位于越南演州省演寿乡第 8 村的 De Lang Viet 餐厅老板 Nguyen Dinh Manh 先生(1991 年出生)各处以 2,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处罚级别按照政府2018年9月4日第115/2018/ND-CP号法令第15条1款b点规定,该法令规定了对违反以下领域的行政处罚: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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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餐馆和餐厅的食品卫生安全。图片说明 |
此前,2021年6月1日,演州郡职能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黎明越先生和阮廷孟先生经营的餐馆存在“加工、保管不足,生鲜食品与加工食品分离工具不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