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驾驶员必须减速参与道路交通?
居住在太和市的阮文成先生询问: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规定,参与道路交通的驾驶员在哪些情况下必须遵守并减速?
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第12条第3款规定:道路交通中,机动车驾驶人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立即停车、减速,确保安全:
a) 设有人行横道或其他行人通行标志的地方,以及行人或残疾人轮椅过马路的地方;
b) 道路上有危险或者障碍物的警告标志;
c) 车辆改变方向或能见度受限;
d) 与道路平交路口、与铁路平交路口;窄路、环岛、弯路、山口、斜坡;

d) 窄桥、涵洞、溢洪道、地下道路、地下通道、公路隧道;
e) 学校、医院、公交车站、公共工程密集区、人口稠密区、市场、道路施工区域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g) 牲畜在道路上行走或者在路边吃草;
h) 避让对面行驶的车辆或让后方车辆超车时;前方同方向行驶的车辆打出转向灯或紧急信号时;
i) 道路上乘客上下车的停靠站、停车场;
k) 遇到运输超限、超重货物、危险货物的车辆;行人;
l) 迎接优先车辆;
m) 雨、风、雾、烟、尘土、路面湿滑泥泞、石块、散落物较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n) 正在组织道路交通管制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