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国外的越南人如果获得国家租赁的土地并每年缴纳地租,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入股吗?
我的兄弟是越南人,目前居住在国外。国家将土地出租给他,并每年收取租金用于商业投资。他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吗?这是阮清明女士(义安省义禄市)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41条关于旅居国外的越南公民和具有外国投资资本的经济组织使用土地在越南实施投资项目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规定如下:
...
3. 海外越南公民、外商投资经济组织获得国家租赁土地并一次性缴纳全部租赁期限的租金;获得国家划拨土地并缴纳土地使用费用于实施项目的外商投资经济组织,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a.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b.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使用期限内附着于该土地的自有资产;
c.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出租或者转租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的自有资产;
d. 将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有和附着的资产向在越南获得经营许可的信贷机构进行抵押;
d.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着物等资产出资。
4、使用外国投资者入股或出资设立的土地的外商投资经济组织,按照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缴纳方式,享有本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5. 海外越人及外国投资经济组织使用土地在越南实施投资项目,由国家划拨土地、租赁土地,并一次性缴纳整个租赁期限的土地租金,但免缴或减缴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享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对于居住在国外的越南公民,如果其从国家租赁了土地并一次性支付了整个租赁期内的土地租金,他们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和其拥有的附属于土地的资产来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