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竞选的前高级领导人必须征求政治局的意见。

January 2, 2018 16:43

那些还在工作、受政治局、书记处管理的干部,退休后,很多问题还是要考虑、要提出意见。

12月19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代表政治局签署了《关于干部管理分级、任用和介绍干部候选人的规定》第105号,其中明确规定对离职、退休干部的管理分级。

因此,仍在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下工作的干部,在离职或退休后,仍须接受政治局和书记处对参加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选举、担任社会政治组织领导成员(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主席、副主席、总书记及同等职务)等问题的审议和意见(离职、调动或分配到不属于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的其他工作的情况除外);发起成立协会并担任协会负责人。

使用国家预算出国访问,接待国际嘉宾,接受国外采访,接受外国和国际组织颁发的勋章、称号和奖励;执行官员的政策和制度;对官员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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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在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下工作的干部,即使离任或退休,在竞选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议员时,仍须接受政治局和书记处的考虑和意见。(插图)

具体在权力下放方面,政治局对原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原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原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原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原国家副主席、国会副主席、政府副总理,武装力量将领等职务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意见。

书记处对政治局管理工作干部名单中剩余职位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党委、中央机关、党的执行委员会、党的代表团、省委、市委、直属党委的领导人在书记处管理下进行职务审查和提出意见。

如有辞职或调任其他工作,由人事主管机关依中央组织委员会之指示办理。

一、干部职称由政治局决定


1-中央机构

-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会委员。

- 副总统;国会副主席;副总理。

- 国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 国家选举委员会成员。

- 政治局设立的指导委员会负责人。

- 国会党代表团成员、政府党执行委员会成员。

- 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中央各委员会负责人,中央办公厅主任,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院长。

-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委员会主席;国会各委员会主席;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室主任。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审计长。

- 总统办公室主任。

- 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越南科学技术院院长,越南社会科学院院长。

-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总书记;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越南妇女联合会主席;越南农民联合会主席;越南老战士协会主席;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

-《人民报》主编、《共产主义杂志》主编。

2-各省、市和中央党委

- 省委书记、市委书记、中央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 河内市、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

3-军队、警察

-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委员。

-越南人民军总政治部部长。

- 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

政治局研究决定对担任上述职务的同志授予或者晋升军衔,对担任较低职务的同志授予或者晋升上将、大中将、海军上将等军衔。

二、干部职称由秘书处决定

1-中央机构

——任命党的执行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审计署、各部委及部级机关。任命党的代表团:越南祖国阵线、越南总工会、越南农民联盟、越南妇女联盟、越南退伍军人协会、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越南文学艺术协会联合会、越南作家协会、越南记者协会、越南律师协会、越南律师联合会、越南红十字会、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越南合作社联盟、越南工商会。

——根据需要,任命省委、直辖市委、市政府党组书记、代理书记。

- 越共中央副书记、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副院长、《人民报》副总编辑、《共产党杂志》副总编辑、国家政治真理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中央政治局设立的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政治局管理的指导委员会除外)。

-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国会副主席、政府副总理;高级专家。

-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审计署党委书记、副书记;各部委、部级机关党委书记;越南祖国阵线、越南总工会、越南农民联盟、越南妇女联盟、越南退伍军人协会党委代表团书记、副书记;政府机关党委书记。

- 民族委员会副主席、国会各委员会副主席、国会副秘书长、国会办公室副主任、国会常务委员会各委员会主任、国会常务委员会法制研究所所长、国家副审计长。

- 总统办公室副主任。

- 副部长、部级机关副负责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越南通讯社、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电视台台长;政府各机关负责人。

-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越南劳动总联合会、越南妇女联合会、越南农民联合会、越南退伍军人协会副主席。

- 越南文学艺术联合会、越南科学技术联合会、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越南作家协会、越南记者协会、越南律师协会、越南律师联合会、越南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主席或总书记;越南工商会、越南合作社联盟主席。

- 主任:河内国立大学、胡志明市国立大学。

2- 各省、市和中央直属单位党委

省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中央直属单位党委副书记。

- 人民议会主席;各省市(河内、胡志明市除外)人民委员会主席;国会各省市代表团团长。

3-军队、警察

3.1-军事

-国防部副部长。

-越南人民军总政治部副部长。

-越南人民军副总参谋长。

- 政治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总政治部主任除外)。

- 政治委员、总经理。

- 政治委员、副政治委员;军区、军分区、边防部队司令员、副司令员。

——政治委员、国防学院院长。

3.2- 警察

- 公安部副部长。

——总指挥;政治委员、指挥长。

担任上述职务的同志,由秘书处研究决定授予或者晋升军衔;担任以下职务的同志,由秘书处研究决定授予或者晋升海军中将、少将、中将、少将、海军少将军衔。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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