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认识省主席,女人挪用了数亿越南盾
(Baonghean.vn)——谭女士没有任何学历或职业,却“吹嘘”自己认识省主席,并欺骗人们为他们“跑腿”。短短时间内,这名女子就从受害者手中骗取了近7亿越南盾。
10月11日,省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高氏心(1985年出生,居住于雄原县雄通乡)有期徒刑9年。
据调查文件显示,2014年6月至2016年2月,谭某利用他人信任,以职务诈骗等方式,从陈英Q、阮雄Q、武忠K等人处挪用资金共计6.6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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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高氏心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
此前,2014年6月,Q先生因需要给妻子找工作,向熟人丁玉婷(家住安城县仁清乡)求助。此人随后将Q先生介绍给了高氏心,因为她认识并知道心家与当时的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有关系。
谭明知自己没有条件和能力找工作,还是接受了,并答应去荣市一家医院应聘。谭报的求职费是1.8亿越南盾。Q先生绝对信任谭,把全部费用都交给了谭。
第二名受害者也是经他人介绍,得知谭某与省领导有关系,便前来求助。谭某向阮雄Q先生“吹嘘”自己与城里的人有关系,可以请他们帮阮雄Q先生的女儿找份工作,酬劳3亿越南盾。阮雄Q先生相信谭某,便将钱交给谭某,让他“把工作办好”。
谭不仅欺骗陌生人,也欺骗自己的熟人。2016年2月,得知武忠K先生的女儿刚从师范学院毕业,正在找工作,谭立即上前搭讪。谭“吹嘘”自己与许多老师和省主席都有关系,所以会帮K先生的女儿在兴原县一所幼儿园找到一份老师的工作。
K先生随后给了谭某1.8亿越南盾。谭某从受害者那里拿到钱后,将其用于个人开支。谭某丢失了所有与求职相关的文件和证件。
受害人等待一段时间后仍未收到录用通知,遂起疑心,要求谭先生退还已支付的订金,但遭到拒绝。
庭审前,被告人谭某已返还K某1.8亿越南盾,H某获返还5500万越南盾,唯独Q某未收过谭某的任何钱财。
法庭上,高氏心对其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她承认自己找不到工作,也不认识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但她却“吹牛”骗取并挪用受害人的钱财,并将这些钱财据为己有。
受害者在法庭上表示,他们义愤填膺,因为谭的诈骗行为,他们一家的生活被彻底打乱。许多受害者甚至拿着账本,高利贷来偿还谭的钱。因此,他们要求谭归还他骗走的钱。至于K先生,由于他已经拿回了全部钱,因此请求为谭减刑。
站在证人席上,谭女士抽泣着讲述了自己的艰难处境,她的丈夫在岛上当兵。“被告正在抚养一个年幼的孩子,他们四个人目前租房居住,所以我请求法官考虑减轻我的刑期,”谭女士在法庭上说道。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应受谴责,违反了法律。虽然他找不到工作,但出于贪婪,他采取诈骗手段,故意“捏造”关系,欺骗受害人,侵占受害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