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女会计虚报工资30倍挪用资金
该女子在担任幼儿园会计期间,将日间寄宿和周六的工资虚增至实际工资的20至30倍,然后挪作他用。
岘港市警方侦查局以“侵占财产”、“伪造机关、团体印章、文件”。
调查机关还对郑氏秋心(1966年出生)、张氏清文(1971年出生)、陈氏翠花(1963年出生)、阮氏维黄(1987年出生,均居住在锦黎县)等人提起公诉,并禁止他们离开居住地,以调查《刑法》第179条规定的“因不负责任导致国家、机关、组织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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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氏文侨。照片:警察 |
据该案介绍,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6 月,Kieu 在 Hoa Ngoc Lan 幼儿园(Cam Le 县)担任会计期间,使用多种方法和技巧挪用学校资金。
具体而言,该被告伪造并让委托人在付款授权书和预算提款文件上签字,从国库中提取资金,然后挪用。他伪造并让委托人在付款授权书和州预算提款文件上签字,从国库中提取资金,然后挪用。
伪造并夸大日间食宿和周六的工资,使其达到实际工资的20至30倍,以便委托人签字或伪造委托人签字,将国库和银行的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后挪用。杨翘贪污总额近10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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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起诉Tam、Van、Hoa和Hoang,并禁止他们离开住所。图片来源:CA |
调查中,警方查明,两名校长Trinh Thi Thu Tam和Truong Thi Thanh Van以及两名财务主管Tran Thi Thuy Hoa和Nguyen Thi Duy Hoang在寄宿学校学费的管理和使用方面管理不善,缺乏责任心,造成近7亿越南盾的损失,同时也让Kieu长期挪用近10亿越南盾而未被发现。
调查机构介绍,当事人侵占、流失资产,影响了学校其他教师的食宿工资,还导致学校拖欠教学餐食、物资供应单位的款项。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