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领导人员落实人民议会监督结论的责任。
国会常务委员会要指导出台监察事后处分条例和被监察单位负责人落实市、区、镇、街道人民议会监察结论责任的规定。此外,增加区、镇人民议会专职代表人数,确保人民议会有效运作。
这是2月21日上午在国会大厦举行的北方各省市人民议会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部署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王廷惠出席会议并讲话。
![]() |
越南国会主席王廷惠在大会上致闭幕词。图片来源:Doan Tan - VNA |
增加专职人民议会代表
河内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冯氏红河表示,2021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形势下,市人民议会领导指导组织了2016-202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活动总结;圆满成功协调组织了第十五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21-202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选举产生了29名国会代表、95名市人民议会代表,确保了结构和人员组成符合规定;选举产生了1052名区、镇人民议会代表和10593名乡、镇人民议会代表,满足了城市政府模式试点实施的要求。
冯氏红河表示,2021-2026年任期内,河内市将落实国会关于试行城市政府模式组织方式的第97/2019/QH14号决议(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对各级政府的组织和运作制定了许多新的具体规定。其中,试点城市将不再组织坊人民议会;一些以前属于坊人民议会权限内的任务现在属于区、镇人民议会的权限和任务。同时,2021年4月8日,国会颁布了关于试行河内市人民议会专职代表安排的第160/2021/QH14号决议;专职人民议会代表人数最多为19人,是历来最多的专职代表人数。
自本届任期开始,河内市人民议会已安排19名专职代表,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2人、4个人民议会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以及专职委员1人。就目前的专职代表人数而言,河内市是中央政府和市委最希望安排专职代表人数最多的地方。
2021年,市人民议会组织3个专题监督团;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组织3个监督团;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12次监督调研活动。河内市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也十分重视开展答疑解惑和解释说明活动。特别是专职代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市人民议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作出了重要贡献。
![]() |
河内市人民议会副主席冯氏红河致辞。照片:Doan Tan/越通社 |
为了确保人民议会的监督活动真正有效,体现城市政府模式的独特性,河内市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指导颁布关于监督机制的具体规定和指示,明确规定市人民议会、县人民议会、镇人民委员会与坊人民委员会在实施城市政府模式时的监督形式;明确监督机关的权限和任务,以便能够发挥监督作用和国家权力机关在地方的作用。
此外,国会常务委员会指示颁布关于监察后处分的规定,关于被监察单位负责人落实市、区、镇人民议会监察结论的责任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对区、镇人民委员会和坊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活动进行监察的责任的规定;确保坊人民委员会主席履行其被授予的职责和任务;避免在没有坊人民议会监督的情况下,在活动中出现主观臆断和玩忽职守的情况。
河内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冯氏红河表示,在增加市级人民议会专职代表人数的同时,还应规范各区、镇人民议会专职代表人数的增加,以确保人民议会有效运作。对于2021-2026年任期,市人民议会继续建议市委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关注和指导安排各区、镇人民议会专职代表的最高人数。事实上,增加专职代表人数有助于各级人民议会活动向更深层次、更广泛和更高质量发展。
尽快出台决议,指导开展一系列监测活动
![]() |
宣光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黎氏清茶发表讲话。图片来源:Doan Tan/VNA |
宣光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黎氏清茶高度赞同会议报告,并表示,2021年省人民议会各项活动取得了许多成果。尤其是参与领导和指导圆满完成第十五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21-2026年任期本省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及时制定和颁布各项规章制度,为省人民议会各项活动提供保障。
其中,宣光省人民议会有效、高质量地开展监督工作;创新并提高选民联系活动质量;注重数字化转型和信息技术在活动中的应用。
2016年至2021年任期及2021年至2026年任期第一年,省人民议会、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宣光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共开展26次专题监督,约占监督总数的27%。
黎氏清茶女士结合实践,分享了提高省人民议会专题监督活动质量的经验和关键措施。即要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特别是《地方政府组织法》、《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这些规定是确保人民议会在监督活动中的职权和职责、监督对象责任的规定和法律依据;重视选择监督内容、确定监督范围和监督对象。此外,要注重“后监督”阶段,确保监督活动的最终有效性,即落实监督后提出的建议。
2020年,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就2016年至2021年任期省人民议会、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调研、监督、质询和说明后提出的建议和结论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监督,共涉及105个具体问题和案件。监督结果非常积极,绝大多数建议都得到了地方国家机关、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认真采纳和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宣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尽快出台决议,指导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人民议会代表团和人民议会代表开展一系列监督活动;对迟迟不执行、不执行或者不全面落实人民议会、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人民议会各委员会监督、质询和解释后的建议和结论的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处理方式和形式,作出更具体的指导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