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退休干部违规登记、取消任职资格的处理规定

玉清 DNUM_BHZAEZCABJ 11:13

根据违法情节,对违反规定的退休、调职干部,将给予警告、撤职等行政处分。

这是草案体现的重要内容之一。《修改和补充干部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法》若干条款的法律于4月17日上午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征求意见。

内政部长黎永新表示,综合各部委、各行业、地方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一致同意增设对离职、退休后在工作期间犯有违法行为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进行行政纪律处分的规定。

但也有一些意见建议考虑合法性,因为该主题不属于法律的范围内;解除违法行为时所担任的职务的法律后果,这些人签署的文件和决定是否仍然有效……

部长黎永新:所起草的规定符合法律的范围,符合退休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性质。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表示,越南政府发现,该法草案在第1条第16款中增加了对辞职或退休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修改并补充了《干部和公务员法》第84条关于将《干部和公务员法》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对象的规定。

据此,第84条规定,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在离职、退休后的工作期间,如有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和严重程度,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撤销违法行为发生时所担任的职务等处分。

“这样的规定符合法律的范畴,符合退休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与干部、公务员‘不同主体’的性质”——黎永新强调,并表示,因为这是一种新的纪律处分形式,适用范围相对较广,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同主体可能会遇到不同的法律问题。因此,政府已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在法令中对这些内容进行具体规定。

法律委员会主席阮克定在介绍法律草案审议情况时表示,该机构赞同在法律草案中增加关于对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在任职期间违法、辞职或退休后予以纪律处分的规定,旨在将中央决议的要求制度化,满足实际需要。

但为了在法律草案中更清楚地体现这一问题,法律委员会建议将政府拟增设于第84条的内容,单独成条,规定如下: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在离职或退休后,仍要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违法行为负责;视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如果造成损害,必须依照《干部法》、《公务员法》和《公职人员法》中关于若干具体纪律处分形式的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针对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应规定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确保法律后果与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在职期间或退休期间享受的具体待遇直接挂钩。同时,应规定确定处分权限、处分顺序和处分程序的原则,确保执行过程中的可行性和一致性。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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