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如何量刑?
(Baonghean.vn)- 居住在雄原县的阮氏玄女士询问:对于准备犯罪或犯罪但未犯罪的人,如何处理?
回复:
- 根据2015年刑法第14条(2017年修订补充):
“犯罪预备,是指为实施犯罪或者组织、参加犯罪集团寻找、准备工具、手段或者制造其他条件,但本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a项、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二款a项规定的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除外。
-根据2015年刑法第15条(2017年修正补充):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人有故意,但是由于犯罪人不能控制的原因,未完成犯罪的行为。”
这两起案件虽然尚未造成刑事后果,但仍然是危险行为,需要予以震慑和教育。
-对刑法第57条规定的预备犯罪或者未遂犯罪,决定处罚如下:
1、对于犯罪预备行为和犯罪未遂行为,应当根据行为的性质、社会危险性、实现犯罪意图的程度以及其他阻止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形,依照本法相应犯罪的规定处罚。
2.对于犯罪预备,依照具体法律规定的刑罚范围决定处罚。
3.对于犯罪未遂,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刑罚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有期徒刑;如果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的,其刑罚最高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刑期的四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