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前副总理武文宁给予警告处分

越通社/越南+ November 4, 2019 17:02

武文宁先生的违法和缺点十分严重,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给党组织和他本人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并引发社会舆论。

Ông Vũ Văn Ninh. Ảnh: TTXVN
武文宁先生。图片来源:越通社

2019年11月1日,政府总理以1506/QD-TTg号决定,对2011年至2016年任期原政府副总理武文宁先生给予警告处分,原因是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违规和缺陷,政治局已对他给予党内处分。

此前,7月19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河内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原越共中央委员、原政府党委委员、原政府副总理武文宁先生进行审查和纪律处分。

政治局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后发现,武文宁以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副总理(2011年8月至2016年4月主管企业革新工作)身份签署了同意减少和剥离归仁港务股份公司所有国有资本的文件;出售广宁港务股份公司现有国有资本;原则上同意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在接受芽庄港务股份公司转让后,继续以国家不控股的方式剥离国有资本;原则上同意对母公司越南机场总公司进行股份化(该企业不进行股份化);原则上同意对10个内河管理区进行股份化,这些是尚未纳入股份化管理的经济事业单位。

武文宁先生上述签署的文件内容与政治局的结论和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股份制、国有资本剥离和重组的法令相矛盾……

武文宁先生在担任越共中央委员、党委书记、财政部部长、越南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主席(2006年7月至2011年)期间,在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方面缺乏责任感,违反了《社会保障法》和政府关于越南社会保障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命令;允许越南社会保障局两名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下属的非银行信贷机构第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10100亿越南盾的合同。

截至目前,融资租赁二公司已破产,给国家造成巨额本息损失,越南社会保障局两名领导及多名相关干部、党员被刑事起诉。

武文宁先生的违法和缺点十分严重,给国家资金造成巨大损失,给党组织和他本人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恶劣影响,必须根据党的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在审查过程中,武文宁先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对在履行职责任务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不足之处负有个人责任。

根据2017年12月15日政治局第102-QD/TW号关于对违反党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规定,考虑到违反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以及其工作过程、对党和国家的奉献精神和贡献,政治局决定对武文宁先生给予警告处分。

政治局要求有关部门根据党的纪律处分对武文宁先生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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