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情人回乡取证,顺便贩毒

陈武 DNUM_AHZBAZCACC 15:08

(Baonghean.vn)- Sang 和 Van 以夫妻身份同居。当 Van 前往义安省办理公民身份证时,Sang 尾随她并开始贩毒。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杨文尚(Duong Van Sang,1973 年出生),居住于广南省富宁县三兰乡,以及阮氏文(Nguyen Thi Van,1980 年出生),居住于奇山县友剑乡,罪名是“非法贩卖毒品”。

Sang 和 Van 于 2019 年相识,并于广南省 Tam Ky 市的一所租房里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

桑多次跟随情人前往义安,得知毒品的来源是蒙族人。桑将此事“透露”给了朋友邓友银。此后,银多次雇佣桑前往义安购买毒品,但均以桑抱怨工资低而告终。

两名被告Sang和Van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2021年6月初,当颜女士得知桑某即将跟随其情人回乡办理居民身份证时,便约她一起购买毒品。与前几次一样,桑某以工资低为由拒绝了。

2021年6月13日,Sang和Van返回义安省,Ngan闻讯后也乘坐公交车跟踪他们购买毒品。

在Tuong Duong县Thach Giam镇的一家汽车旅馆,Ngan给了Sang 1.55亿越南盾,让他购买1.5块海洛因饼,并承诺支付5000万越南盾作为报酬。Sang同意了,然后邀请Van去买一辆二手摩托车来购买这些“货物”。

第二天下午,桑开车带范去了 Pha Danh 公社的采石场,然后独自去见蒙族人,给他们钱去买海洛因。

6月16日凌晨4点,蒙族人打电话给桑,告诉他“货”到了,并让他确定一个交货地点。由于不知道具体地点,桑把电话给了范。范明知这是毒品的收货地点,但还是开车送桑去取海洛因。两人在返程途中被警方逮捕,当时他们身上搜出了370克毒品。

庭审中,范某作证称,他知道桑某在买“干货”(毒品),但并未说出口。事后,即使知道桑某要贩毒,他仍然陪同前往。范某多次哭泣,请求减轻处罚。被告人桑某也如实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在考虑了每名被告在案件中的作用后,审判小组判处 Duong Van Sang 20 年监禁,Nguyen Thi Van 15 年监禁。

至于颜某,该人并未承认给予桑某金钱及雇佣桑某购买毒品,由于缺乏相关文件及证据,侦查机关缺乏对颜某提起公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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