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号国道朗梅桥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因一丛竹子被卡住!

March 30, 2017 09:57

(Baonghean)- 48 号国道 Lang Me 桥升级项目的场地清理和土地征用补偿的补偿和支持程序确保了公开和透明。但施工仍陷于停滞

2016年7月底,太和镇为交通部第六项目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土地征用和场地清理工作,以升级改造Lang Me桥和Khe Son桥(48号国道,途经同孝乡和义顺乡)。这两座桥梁的升级改造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部门信贷项目的一部分,旨在改造国家公路网第二期;其中,已批准的补偿和场地清理支持计划为10.85亿越南盾。

Việc thi công cầu Làng Mẹ được thực hiện từ đầu tháng 3/2017 nhưng đang gặp ách tắc vì những vướng mắt trong GPMB. Ảnh: Nhật Lân
朗梅大桥自2017年3月初开工,但由于场地清理问题,目前工程陷入停滞。图片:PV

朗美桥升级改造工程需对同孝乡同富村9户受影响户进行补偿和扶持。2016年12月21日,泰和镇人民委员会以第2538/QD-UBND号决定批准了补偿、扶持、安置及场地清理的详细方案。

为制定该计划,自2016年7月26日起,太和镇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关于实施交通运输部门信贷项目以恢复土地以第二次改造国家公路网的第176/TB-UBND号通知;2016年7月27日颁发了关于批准实施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支持和场地清理计划的第1421/QD-UBND号决定。

2016年7月29日,太和镇移民安置补助及拆迁补偿委员会配合同孝乡人民委员会、义顺乡人民委员会召开公开会议,公布项目实施方案及征地通知第176/TB-UBND号;补偿及补助政策信息;同时公布征地范围摘录、地籍图及拆迁实施方案。2016年7月3日起对受影响家庭及个人的土地资产进行清查(截至2016年7月15日)。

2016年11月18日,太和镇补偿拆迁委员会下发第90/TB-GPMB号通知,公开征求受影响户对补偿扶持方案的意见。2016年11月24日,太和镇补偿拆迁委员会召开受​​影响户会议,答复意见;2016年12月8日,继续配合两乡有关部门召开受影响户会议,公开宣布该方案,并将方案送相关部门、办公室进行评估,报太和镇人民委员会批准。

Cầu Làng Mẹ trên Quốc lộ 48.
48号公路上的母亲村桥。图片来源:PV

2017年1月4日,太和镇补偿清理委员会根据第104/TB-GPMB号通知,向受影响户发放补偿和补助。同孝乡9户受影响户中,6户已收到款项;其余3户中有2户在国外经商,只有范春青先生和阮氏寿女士仍存在问题,不同意补偿和补助方案。

Thanh夫妇一家拥有土地资产,包括位于48号公路土地走廊和由同孝乡人民委员会管理的河床内的一片竹林(补偿金额已在第2583/QD.UBND号决定中计算)。2016年3月7日,太和镇补偿与场地清理委员会发布第14/TB-GPMB号通知,要求Thanh夫妇一家收回包括竹林在内的所有土地资产,并将场地归还给施工单位,以便按时完成朗美桥的修缮工作。

通知中明确指出,“如该户在2017年3月8日下午3点30分前不砍伐、收集并归还场地给施工单位,由同孝乡人民委员会主持,协调第六项目管理委员会和城管部门安排力量,确保施工单位安全开展施工工作。”然而,该户并未执行14号通知。

Cầu Làng Mẹ trên Quốc lộ 48.
清理完毕后,Thanh夫妇家的竹林仍然躺在Lang Me桥施工区域的溪底。图片:PV

2017年3月14日,在太和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文石的主持下,太和镇征地拆迁委员会和同孝乡政府约见Thanh夫妇一家,商讨解决相关问题。会议结束时,范文石指示太和镇征地拆迁委员会及相关机构对Thanh夫妇一家的建筑工程清单及相关土地使用文件进行审查;

第六项目管理委员会作出承诺,保证Thanh先生和Tho女士住房项目的安全,并对因修复Lang Me桥而发生的任何事故负责;同时,责成城市管理局主持并配合各部门和单位按照2017年1月16日第06/KH.UBND号计划、2017年3月7日第139/UBND.QLDT号关于清理交通安全走廊计划的批示,清理竹林交通走廊。

太和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文石的结论已在2017年3月15日第33/TB-UBND号通知中明确表述,并已发送给Thanh先生和Tho女士的家人。2017年3月16日,48号国道交通安全走廊的竹林清理工作已完成。

郎美桥位于48号国道,目前桥宽仅7米。改造后桥宽将达到14米,这将确保48号国道的交通畅通安全,为该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征地改造该桥十分必要。

太和镇人民委员会确保土地收回的各项程序得到全面执行;同时,对场地清理的补偿和支持计划信息进行公开透明的披露;为确保48号国道的交通安全而进行的竹林清理以及为施工单位升级改造朗梅桥而开展的竹林清理工作均符合法律规定。

没有“隐藏”的故事

2017年3月24日,越南中央报纸刊登题为《义安省太和镇:需澄清48号国道扩建工程土地清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的文章。文章指出,太和镇补偿与土地清理委员会在土地清理补偿和补助方面不透明、不公开,并将清理竹林交通安全走廊夸大为“强制土地清理”,指责太和镇人民委员会存在“土地清理工作违规”和“利益集团”的现象。

同时,该文章还提供了“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进行了检查”的信息,声称Thanh先生和Tho女士的家庭“在国家尚未依法完成收回土地、补偿土地及土地附属资产的程序的情况下,没有移交土地、砍伐和清理竹林”。

Giấy giới thiệu của PV Báo Kinh doanh & Pháp luật đang được Văn phòng đăng ký quyền sử dụng đất (Sở TN&MT) lưu giữ.
《商业与法律报》记者的介绍信,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保管。图片:PV

针对该报道内容,同孝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梅越雄先生愤慨地表示,撰写该报道的记者没有与乡政府一起全面掌握情况,只是片面地反映,因此内容完全不准确。

洪先生还强调,郎美桥升级改造项目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的实施过程完整、公开、透明。目前,同孝乡人民委员会和同富村执行委员会已掌握所有文件,即人民会议纪要。例如,2016年11月24日宣布场地清理补偿方案的会议纪要中,也明确列举了范春青先生夫人阮氏诗女士的建议。

洪先生说:“我们非常沮丧,因为这篇文章在东孝乡的一些人中引起了一些争议……”。就连东富乡的一位受影响家庭杜文忠先生也表示:“Thanh先生和Tho太太家仍然有问题,不同意赔偿。但文章说他们不了解赔偿方案,这是不实的。他们每次参加村民会议都会在场……”

关于2017年3月24日文章中“在自然资源环境部进行检查”的信息,自然资源环境部负责人确认,2017年3月24日之前,没有记者在同孝乡同富村登记办理土地登记。2017年3月27日下午,有记者就此内容进行联系,由于涉及一户居民的土地,经介绍,记者前往自然资源环境部土地使用权登记处进行了解情况。自然资源环境部负责人表示:“我们至今还保留着介绍信和信息征询书,上面明确写明了介绍他们到部门和专业单位工作的时间……”

经核实,可以肯定,《义安省太和镇:需澄清48号国道扩建工程土地清理违规行为》一文信息片面,内容具有误导性、刻板性、缺乏建设性,在地方层面引发负面舆论,影响国家公路网完善项目的进展。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向主管部门请愿解决问题;如果发现有组织或个人违法,公民有权提出投诉和举报。对于Thanh先生和Tho女士来说,如果他们不同意土地及土地上资产的补偿方案,他们应该向主管部门请愿,寻求审议和解决。

至于竹林清理,是为了确保48号公路的交通安全,并实施朗梅桥升级改造项目——这是国家公路网改造项目中非常必要的项目。他的家人和当地居民比任何人都更能从中受益;因此,必须为项目的实施创造条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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