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2月召开定期会议
(Baonghean.vn)——2月27日下午,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召开2024年2月份定期会议。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省国会代表团代表、乂安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代表等同志。
会议上,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了关于“乂安省2021-2025年五年期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计划、大纲及关于成立省人民议会专门监督团的决定(第18号决议),监督“乂安省根据2020年12月13日省人民议会第18/2020/NQ-HDND号决议实施社会经济目标和任务的情况”并提出意见。

监督的目的是评估第18号决议规定的经济社会目标的执行情况和成果;存在的问题、困难、障碍和原因,明确各级、部门、行业在执行第18/2020/NQ-HDND号决议中的责任;从而提出解决措施,确保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完成第18号决议规定的经济社会目标。
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监督的范围、对象、内容和方式。据此,监督代表团由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任团长,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任副团长,成员包括5名来自国会代表团-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和各委员会领导的成员。

代表团将通过与省人民委员会、若干厅、部门、行业、若干区、市、镇人民委员会、若干乡、坊人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和个人的配合进行直接监督,同时通过对其余区、镇若干行业和人民委员会的报告进行监督。
督导内容是评估所取得的成果、存在的不足、局限性、原因、责任,提出解决措施,以按照第18号决议完成经济社会目标。

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成贵在总结上述内容时强调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关于监督对象和方式,代表团首先要与省人民委员会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找出任期内难以实现的目标和存在的诸多问题。在此基础上,代表团将结合已发现的困难目标和问题,确定直接监督的具体部门、部门和地方。

省人民议会主席同意,监督团人员组成应精简,避免给基层带来麻烦;在与特定行业和地方开展工作时,可邀请该行业领域的其他专家和省人民议会驻该地区的代表团参加监督;同时,指出,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必须向监督团提交关于第18号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此次成立监察团是在前期基础上,省人民议会通过了2023年7月7日第35/NQ-HDND号决议,关于乂安省人民议会2024年监察计划;2023年12月7日第84/NQ-HDND号决议,关于成立专门监察团,监察“乂安省根据2020年12月13日第18/2020/NQ-HDND号决议关于乂安省2021-2025年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实施经济社会目标和任务的情况”。

会议上,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对2024年2月份活动成果进行评估;讨论并商定2024年3月份任务;并汇报人民请愿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