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召开定期会议
(Baonghean.vn)12月29日下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召开2023年12月份定期会议。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乂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代表,省人民议会国会代表团、办公室领导等。
需要克服会议前提交文件和决议草案的延迟
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对 2023 年 12 月 5 日至 7 日在荣市举行的省人民议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底定期会议)的筹备和组织情况评估报告发表了意见。

会议通过了35项决议,其中包括2项关于人事工作的决议。会后,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指示对35项决议进行修改完善,并于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请省人民议会主席批准;并于会议闭幕当天下午发布了会议结果报告,以服务于选民会议。

会后,印发了22份文件,将45项选民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给省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各行业和地方,以便在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网络电话解决和答复选民的建议;印发了问答会结束通知,以供落实。

回顾第十七次会议,除基本成就外,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坦率承认、评估并同意采取解决方案以克服指出的缺点和局限性。

特别是,意见集中讨论、评估,寻求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和决议草案编写的最佳解决方案,服务于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和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同时,本着省人民议会党团的主张,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创新与改革的解决方案,以继续提高效率、质量,确保今后一段时期更加科学地组织省人民议会例行会议。
持续创新省议会定期会议
乂安省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在总结此内容时强调,要克服省人民委员会提交报告和决议草案仍然缓慢的状况,以便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能够主动进行审议;同时,省人民委员会有时间进行完善和修改,确保质量,然后提交省人民议会每年两次定期会议(每年7月和12月举行)审议。

据此,省人民议会主席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指导省人民委员会系统地制定决议清单,提交省人民议会每年两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对省人民委员会委员提出高要求,以便汇总、审查并提出合理、合适的清单。
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在年初一致通过提交省人民议会的决议清单后,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应将其平均分配到各个月份,以便省人民委员会听取意见并完善后再提交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审议,而不必等到例会之前才实施。

同时,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每年6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安排专题会议,审议提交省人民议会年中和年终定期会议的各项必要内容。
省人民议会主席要求国会代表团-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和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提高落实双方已签署的协调条例的有效性,特别是在准备会议文件方面相互支持和督促。
关于定期会议结果评估,乂安省人民议会主席还要求国会代表团-省人民议会办公室明确指出负责起草提交省人民议会的决议草案的机关负责人未出席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审议会议的情况;省人民议会代表和代表团在会议上的责任,特别是指出缺席代表的情况、原因……这是每年对省人民议会代表团和代表进行分类的依据之一。

关于省人民议会定期会议改革创新,泰成贵同志责成国会代表团-人民议会办公室主持并配合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开专题,收集省人民委员会、县人民议会的意见,研究并提出定期会议改革内容的建议,如:组织答问会;小组会议、会堂讨论等,确保会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省人民议会主席要求将此内容提交2024年3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定期会议征求意见,进行审议、讨论、通过,作为从2024年中期省人民议会定期会议开始对省人民议会定期会议实施创新改革措施的基础。

在例会上,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了2023年12月份人民请愿工作的报告;对2023年12月份活动成果进行评估,讨论并商定2024年1月份任务;听取并提出对监督内容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意见;听取并提出对2023年代表团和省人民议会代表预计分类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