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占用人民的土地来建造市场,然后明天……一个社区就会出现”
“避免出现今天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建市场,明天市场区域就盖起房子,新建的市场区域就建起社区的情况。”
今天(11月3日)上午,国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土地法(修正案)草案》。
考虑征地兴建商品房项目
茶荣省委宣传部部长陈国俊代表赞同草案第86条关于土地收回具体情况的部分内容,认为这有利于项目实施,并能激发群众对土地收回的支持。但他赞同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观点,建议起草机关认真研究关于土地收回用于商业住宅项目的规定。
他表示,商业地产项目建设,投资者首先追求的是盈利,而草案允许撤销此类项目的建设许可,这容易导致企业有机可乘,引发投诉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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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Tran Quoc Tuan。 |
代表们建议,要继续学习、深入领会第18号决议精神,即在建设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实行民商事自主协商机制。
他建议,民间资本参与的征地项目必须有规章制度,评估征地过程中的社会影响,确保透明度,避免出现引起被征地群众不满的弊端。
茶荣省委宣传部部长还建议,法律草案应更明确地规定土地收回的条件和标准,以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我们应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今天收回老百姓的土地来建市场,明天又在新建的市场区域建造房屋和社区。” 阮俊先生说道,并补充说,这种情况最近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
此外,也有土地开垦用于农产品加工的情况,但10-15年后,该区域不再运营,将其用途改为住房或住宅区是否合理,是否会引起社会反感,引发投诉和诉讼?
“你锻炼身体,但方式对人体非常有害”
平阳代表团代表阮光焕分享了自己30多年项目管理经验,曾为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提供咨询服务,并投资了多个风能和太阳能项目。他表示:“我们的场地清理工作做得不好,反垃圾监测报告也指出,由于大量的场地清理工作,项目进度被拖延了。有些地方的场地清理工作甚至被拖延了5年甚至10年。”
该项目也在越南实施,但他们利用的是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世界银行,做法截然不同。他们从一开始就非常精准地实施了移民安置,项目初期的准备时间也稍长一些,但该项目的投诉现象却很少。
“他们规定了两项强制性要求: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社会安置报告。这些报告必须与可行性报告一起获得批准,项目才能实施。在我们国家,安置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因此存在很多不足,”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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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阮光焕。 |
阮光焕先生在具体分析草案时表示,他担心第92条规定了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收回土地的管理和利用,但具体规定却由政府制定。而这仅仅是安置工作的开始,投诉也从投资实施组织阶段就开始了。
“我们制定法律是为了让每个人平等,公共机构也有法律框架可以轻松执行,但如果我们让政府来具体规定,那就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了”,胡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建议应该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或者第93条规定了补偿、支持、安置和土地收回的顺序和程序,其中有一条规定,经过说服和动员后,如果人们不合作,那么胁迫,按照他的说法是“非常危险的”。
“你们的行动对民众非常有害。比如,人们住在离生计不远的地方,现在他们被搬到了一套很好的公寓,但他们没有工作,所以搬不出去。而当人们还没有搬走,还没有找到新工作时,强制拆迁是很危险的。这是不人道的,而且会在该地区造成热点问题,”胡安先生指出。
草案对补偿、扶持和安置方案的制定、评估和审批等都有规定,但处理方式仍然沿袭了当初“很仓促、很急迫、很迅速”的思维模式,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充分评估对民众的风险。
因此,他建议应该有一个专业机构对受影响地区进行独立评估,以确保信息透明,因为原则上,搬迁后收回土地的人们的生活“至少等于或优于”。
“如果我们不仔细评估,怎么知道赔偿金额是否公平或更优厚,以便人们能够获得赔偿?很多情况下,我们确实赔偿了,但人们拿到钱后却花光了,最终无家可归。”这位来自平阳的代表强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