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占用人们的土地来建造市场,然后明天……一个社区就会出现”
“避免出现今天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建市场,明天市场区域就盖房子,新建的市场区域就建社区的情况。”
今天(11月3日)上午,国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分组讨论了土地法(修正案)草案。
考虑征地用于商业住宅项目
茶荣省委宣传部部长陈国俊代表赞同草案第86条关于土地回收具体情况的部分内容,认为这有利于项目实施,并能激发群众对土地回收的支持。但他赞同经济委员会在审议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起草机关认真研究关于土地回收用于实施商业住宅项目的规定。
他表示,商品房项目建设,投资者首先追求的是盈利,而草案允许撤销此类项目的建设,这容易导致企业有机可乘,引发投诉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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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Tran Quoc Tuan。 |
代表们建议,要继续学习、深入领会第18号决议精神,即在建设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实行民商事自主协商机制。
他建议,民间资本参与的土地征用项目必须有规章制度,评估征地过程中的社会影响,确保透明度,避免出现土地征用过程中引起被征地群众不满的现象。
茶荣省委宣传部部长还建议,法律草案应更明确地规定为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而收回土地的条件和标准。“我们应该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今天收回老百姓的土地来建市场,明天又在新建的市场区域建造房屋和社区。” 阮先生说道,并补充说,这种情况最近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
此外,有些土地被开垦用于农产品加工,但10-15年后,该区域不再运营,将其用途改为住房或住宅区是否合理,是否会引起社会愤怒,引发投诉和诉讼?
“你们的竞选方式对民众非常不利”
平阳代表团代表阮光焕分享了自己30多年项目管理经验,曾为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提供咨询服务,并投资了多个风能和太阳能项目。他表示:“我们的场地清理工作做得不好,反浪费监测报告也指出,由于需要进行大量的场地清理工作,项目进展缓慢。在一些地方,场地清理工作甚至被拖延了5年或10年。”
该项目也在越南实施,但越南利用的是官方发展援助和世界银行的资金,做法截然不同。他们从一开始就非常精准地实施了移民安置,项目初期准备时间也稍长一些,但该项目投诉现象很少。
“他们规定了两项强制性要求: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社会安置报告。这些报告必须与可行性报告一起获得批准,项目才能实施。在我们国家,安置工作主要分配给地方政府,因此存在很多不足,”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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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阮光焕。 |
阮光焕先生在具体分析草案时,对第92条关于补偿和场地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土地回收管理和利用的规定表示质疑,但政府被要求制定具体规定。而这仅仅是安置工作的开始,投诉也从投资实施组织阶段就开始了。
“我们制定法律是为了让每个人平等,公共机构也有法律框架可以轻松执行,但如果把这些细节交给政府来规定,那就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了”,胡安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并建议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或者第93条规定了补偿、支持、安置和土地收回的顺序和程序,其中有一条规定,经过说服和动员后,如果人们不合作,那么胁迫,按照他的说法是“非常危险的”。
“你们的抗议活动对民众非常有害。比如,人们住在离生计很近的地方,现在他们被搬到了很好的公寓,但如果他们没有工作,就搬不走。当人们还没搬走,还没找到新工作时,强制拆迁是很危险的。这是不人道的,而且会在当地造成热点问题,”胡安先生指出。
草案对补偿、扶持和安置方案的制定、评估和审批等都有规定,但处理方式仍然沿袭了当初“很仓促、很急迫、很迅速”的思维模式,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充分评估对民众的风险。
因此,他建议应该有一个专业机构对受影响地区进行独立评估,以确保信息透明,因为原则上,搬迁后收回土地的人们的生活“至少等于或优于”。
“如果我们不仔细评估,怎么知道赔偿是否公平甚至更好,以便人们能够得到赔偿?很多情况下,我们赔偿了,但人们拿到钱后却花光了,最终无家可归。”——平阳代表团代表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