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任命雄原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Baonghean.vn)——5月16日下午,乂安省人民法院举行仪式,宣布并颁布任命雄原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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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委员、省人民法院院长胡廷忠同志向新任兴原县人民法院院长提交了该决定。图片:Kieu Hoa |
在任命仪式上,省人民法院院长胡廷忠宣读了任命林国友同志为兴原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任期5年,自2019年5月1日起。在被任命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之前,林国友同志曾任兴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省人民法院院长祝贺新任雄原县人民法院院长,并要求林国祖同志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素养;发挥过去的领导作用,建设坚强的集体,出色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