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任命太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决定
(Baonghean.vn)—— 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刚刚举行仪式,宣布并移交调任太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职的决定。
仪式上,党委委员、组织干部部部长阮登统同志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2018年5月15日第138/QD-VKSTC号决定,决定调任义丹县人民检察院初级检察官阮氏厚同志为太和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任期5年,自2018年6月1日起。
![]() |
阮氏厚同志被决定出任太和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任期5年,自2018年6月1日起。图片来源:明泰报 |
乂安省党委委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杨氏莲同志在仪式上发表讲话,对阮氏厚同志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祝贺阮氏厚同志深受党委和同事们的信任和信赖;要求阮氏厚同志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学习,提高专业政治素质,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圆满完成被交付的各项任务。
![]() |
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太和镇党委、政府领导向新任太和镇人民检察院副院长表示祝贺。图片来源:明泰 |
阮氏厚同志在仪式上发表讲话,承诺将继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建设团结的太和市人民检察院作出贡献,履行好部门的职能任务,为维护地区安全秩序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