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人民议会提交拨款,实施义安省西部18个项目
6月12日下午,乂安省人民议会民族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提交给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30次会议(特别会议,任期2021年至2026年)的若干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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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审查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以及省和地方各部门、行业和领域的领导。
省人民议会常委、民族委员会主任罗氏金银同志主持审议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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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省民族委员会、人民议会审议了关于补充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和2025年投资发展乂安省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投资计划(第一阶段)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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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与会人员高度赞同起草机关财政部提交的内容,其中明确了起草该决议的法律依据,重点关注国会关于试行若干促进乂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第137号决议和省人民议会第14号决议,其中就补充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和2025年公共投资计划用于投资发展乂安省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以及国家预算法和投资法的项目预期清单和资金分配水平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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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委员会-人民议会还同意向省人民议会提交的决议草案内容,补充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和2025年(第一阶段)公共投资计划,总资金为9079亿越盾,用于18个项目和任务,由中央政府补充的省预算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义安省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按照国会2024年6月26日第137/2024/QH15号决议。
除同意总拨款来源外,省人民议会少数民族委员会还要求财政部明确区分2021-2025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和2025年公共投资计划(第一阶段)的额外拨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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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族委员会、人民议会还审议了关于2025年中央预算拨款用于落实《乂安省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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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出的问题涉及一些地方、机关、单位因已拨付资金,没有其他项目可执行,或因中央指导和地方做法的障碍而无法执行,需要返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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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建议决议起草机关——义安省少数民族宗教局认真研究,合理、正确地配置资源,优先向资金潜力大的内容、子项目和计划分配资源,以提高资金效率,避免出现资源配置无法实施,导致资源偿还的情况。
同时,注重在未实施项目之间、地方之间调动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促进义安省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