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多项职工工资、补贴将调整增加。

武叶 April 5, 2023 08:11

自7月1日起,随着基本工资增加至180万越南盾/月,工人的多项资金和津贴也将随之增加。

越南劳工总联合会法律政策部副部长黎廷光表示,2014年社会保险法规定,以基本工资水平为基础计算11个点。

因此,当基本工资从每月 149 万越南盾增加到 180 万越南盾时,津贴水平也会相应增加。

增加产妇福利

具体而言,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3款规定,产假后休养康复的:产假后休养康复津贴水平每天为基本工资的30%。

因此,从7月1日起,此项补助将从每天447,000越南盾增加到每天540,000越南盾。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收养未满6个月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当月基本工资的2倍。

生育但只有父亲参加社会保险的,每生育一个孩子,父亲可获得相当于生育月份基本工资2倍的一次性补贴。

因此,生育或收养孩子的一次性补贴将从298万越南盾增加到360万越南盾。

增加一次性补贴、月度补贴

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46条规定,职工劳动能力下降5%至30%的,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

工作能力每减少5%,员工有权获得基本工资的5倍,即900万越南盾(目前为745万越南盾);之后,每减少1%,员工有权额外获得基本工资的0.5倍(增加90万越南盾)。

员工还可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算额外津贴,1年及以下按0.5个月计算,之后每增加1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额外计算0.3个月享受待遇。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劳动能力减少31%的,可以领取基本工资的30%;劳动能力每减少1%,可以增加领取基本工资的2%。

因此,劳动能力减少31%的工人将获得44.7万至54万越南盾的补贴,之后每增加1%,将额外获得3.6万越南盾(目前为2.98万越南盾)。

基本工资增加至180万越南盾,津贴也相应调整。图片来源:越南社会保障局。

劳动能力降低81%或以上、双眼脊椎麻痹或失明、双肢截肢或瘫痪、患有精神疾病的员工,除享受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47条规定的福利外,还可享受每月相当于基本工资180万越南盾(目前为149万越南盾)的服务津贴。

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死亡,或在第一次治疗期间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死亡,其亲属将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36倍的一次性补助,从53,640,000越南盾增加到64,800,000越南盾(增加了11,160,000越南盾)。

提高伤病治疗后的疗养和康复津贴水平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伤病治疗后疗养康复待遇每日标准为:

- 如果在家休养,则相当于基本工资的25%。因此,福利为450,000越南盾(目前为372,500越南盾)。

- 如果在集中设施休息和恢复,则相当于基本工资的 40%;福利为 720,000 越南盾(目前为 596,000 越南盾)。

增加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

如果有资格领取丧葬补助金的员工死亡,负责丧葬事宜的人员将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10倍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因此,丧葬补助金将从14,900,000越南盾增加到18,000,000越南盾。

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68条第1款规定,每位亲属每月死亡抚恤金相当于基本工资的50%(从74.5万越南盾增加到90万越南盾);如果亲属没有直接照顾者,每月死亡抚恤金相当于基本工资的70%,从104.3万越南盾增加到126万越南盾。

提高同时缴纳义务和自愿性社会保险职工的养老金待遇。

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71条规定,已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20年及以上的员工,其退休金条件和水平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最低月退休金水平等于基本工资,但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2条第1款i点规定的对象除外。因此,退休金水平将从149万越南盾提高到180万越南盾。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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