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养老金和月津贴将增加。
自8月起,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期间领取月福利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福利将增加8%。
养老金和津贴的增加是根据基本工资计算的,基本工资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增加到每月 1,210,000 越南盾。
此外,政府还决定将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金和每月津贴提高到每人200万越南盾。
近期颁布的政府第55号令内容,对职工每月的养老金和津贴水平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具体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包括已参加自愿性社会保险的人员、根据政府总理第41/2009号决定从乂安省农民社会保险基金转移的退休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和在关键岗位上工作并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政府第29号法令、第121号法令和第09/2014号法令规定的乡镇、坊和镇官员每月领取养老金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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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后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将增加8%。 |
调整时间从每月养老金及津贴开始发放的月份起计算,对于已按政府第09号令规定领取8%上调待遇的人员(2015年1月1日前退休或退出),待遇水平保持不变。
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一定年限、按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办理退休的职工,自2016年5月1日起退休的,其退休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计算方法,以新的基本工资121万越南盾计算。
对于养老金、残疾津贴和规定的每月津贴低于200万越南盾的人,第55号法令规定,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领取养老金、残疾津贴和每月津贴的人,福利水平将从2016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对于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开始领取养老金和每月津贴的人,福利水平从开始领取养老金和每月津贴的月份开始计算。
具体调整额度:养老金在175万越南盾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25万越南盾;养老金在175万越南盾以上至200万越南盾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200万越南盾。
对于月津贴为185万越南盾或以下的人,每人每月增加15万越南盾;对于月津贴为185万越南盾或以下但每人每月少于200万越南盾的人,每人每月增加200万越南盾。
养老金、失能津贴及月津贴按规定调整后的水平,作为以后调整养老金、津贴调整数额的计算依据。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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