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养老金和月津贴将增加。
自明年8月起,凡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前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福利标准将提高8%。
养老金和津贴的增加是根据基本工资计算的,基本工资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增加到每月 1,210,000 越南盾。
此外,政府还决定将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金和每月津贴提高到每人200万越南盾。
近期政府颁布的第55号令内容,对职工每月的养老金和津贴水平进行了详细规定。
具体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包括已参加自愿性社会保险的人员、根据政府总理第41/2009号决定从乂安省农民社会保险基金转移的退休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和在关键岗位上工作并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政府第29号法令、第121号法令和第09号法令规定的乡镇、区和镇官员每月领取退休金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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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之后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将增加8%。 |
调整时间从领取养老金和月津贴开始的月份开始计算,对于根据政府第09号令增加8%的人员(2015年1月1日前退休或退出),福利水平保持不变。
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并符合国家规定工资制度的员工,自2016年5月1日起退休,退休金按新基本工资1,210,000越南盾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计算方法计算。
对于养老金、残疾津贴和规定的每月津贴低于200万越南盾的人,第55号法令规定,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领取养老金、残疾津贴和每月津贴的人,福利水平将从2016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对于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开始领取养老金和每月津贴的人,福利水平从开始领取养老金和每月津贴的月份开始计算。
具体调整额度:退休金在175万越南盾及以下者,每人每月增加25万越南盾;退休金在175万越南盾以上至200万越南盾以下者,每人每月增加200万越南盾。
对于领取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或月津贴金额在185万越南盾及以下的人,每人每月增加15万越南盾;对于领取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或月津贴金额在185万越南盾以上至200万越南盾以下的人,每人每月增加200万越南盾。
养老金、失能津贴及月津贴按规定调整后的水平,作为以后调整养老金、津贴调整数额的计算依据。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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