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2名尘肺病工人案例看劳动安全监管漏洞
(Baonghean.vn)——周田有限公司62名工人患尘肺病的事件暴露出许多不足和漏洞。特别是,对职业安全卫生的检查、审查和监督仍然不够深入,违规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或没有得到严格处理。
许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越南总工会工作组刚刚报告了直接前往周仙有限公司和有关部门就62名尘肺病工人情况进行的检查结果。该报告揭露了国家在企业劳动安全保障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洲仙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位于宜禄县宜龙乡南甘工业区。2017年,公司正式投产,拥有一条生产石粉和硅石制品的生产线。石材加工工艺流程包括:粗磨、石磨、浸泡、清洗、干燥、颗粒分离和精磨、包装。从粗磨阶段开始,就会产生并散布硅含量高的石粉。在精磨区域,用肉眼观察石粉浓度非常高;在浸泡、清洗和干燥区域,使用含有漂白剂的溶剂对原材料进行清洁和抛光。公司每天平均有20至25名工人在工作。

工厂现状表现为辅助设备和除尘系统老旧、破损,多为自制、拼凑而成;劳动者集中在较大的厂区内,但直接接触粉尘,个人防护装备不足且种类不合适,从工艺制度到劳动组织(未将不需要直接接触的工人安排到无尘区,未在准备和辅助阶段的工作区与直接接触粉尘的操作区之间设置隔断),个人防护装备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质量要求(防尘口罩、半面罩等)。
2017年至今,该公司共招收工人137人。在周田有限责任公司多名工人死亡并被中央肺科医院诊断为尘肺病后,义安省卫生局组织对周田有限责任公司101名工人进行体检,并查出职业病。
职业病检测通过检查结果显示,该厂已在岗职工62人患有职业性硅肺病,其中:硅肺病死亡5人,死亡原因不明1人,重度硅肺病19人,中度硅肺病25人,肺损伤需要监测13人,第三次检查尚无结果的20人。
该公司接受检查但未患职业病的工人主要为办公室管理人员和间接工作人员。其余工人仍在继续接受职业病筛查和检查,患病人数可能还会增加。重症尘肺病患者面临健康状况迅速恶化和高死亡率的风险。中度尘肺病患者如果得不到充分的护理和康复,也面临病情恶化的风险。

缺乏密切监督
根据工作组的报告,2023年之前,洲田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组织劳动环境监测。在发现多名工人尘肺病死亡后,该公司于2023年3月签订了劳动环境监测合同,结果:43个样品不合格。
在员工健康管理方面,公司于2023年建立了员工健康及疾病管理档案(未注明建立日期和月份),并从2023年2月起更新健康状况。公司未组织员工上岗前健康检查;公司无职业病管理记录。2023年之前,公司未组织员工定期健康检查及职业病检测检查。
2023年2月,该公司与南丹县一家私人诊所签订了定期健康检查合同,其中涵盖职业病检查。然而,该合同的检查结果并未包含职业病检查结果。该诊所不具备职业病检查资质。

关于已确诊职业病员工的制度和政策落实情况,目前所有职业病病例尚未得到解决,对因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的员工,尚未按照《劳动安全卫生法》的规定,向其提供补偿(雇主)和补贴(社会保险)。有不少曾在周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员工尚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在劳动法方面,该公司没有遵守充分告知工作条件、劳动合同中的员工权利以及劳动力使用流程的要求。
在社会保险方面,很多招工人员没有参加包括工伤事故保险、疾病保险等社会保险。
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该公司没有充分履行确保安全工作条件和职业卫生的责任;没有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没有评估职业风险,没有根据工作条件对工人进行分类;没有配备齐全的职业安全卫生设备;没有充分落实预防和对抗职业病的措施;没有配备齐全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没有充分组织对工作环境的监测,没有组织对职业病的检查等多项规定。
工作组组长阮英寿还表示,周田有限责任公司的事件表明,各级国家管理机关对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加工硅含量高的石材)这一职业事故和职业病高发领域的生产企业没有及时、全面地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查。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指导和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检测、社会保险、工伤事故与疾病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到位。
“目前,大多数提供劳动环境监测、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检测服务的机构能力有限,无法满足全面监测劳动环境指标的要求,也缺乏足够的设备和专业人员来检测许多职业病。同时,企业没有充分参与劳动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和工作环境方面的培训课程,导致法律执行不彻底,不合规。” 谭先生说道。

从洲田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来看,工作组认为,企业在职业安全卫生、预防职业事故和职业病方面的资源投入仍然较少,尤其是中小企业。
同时,许多企业几十年来一直实行技术装备引进体制,主要引进关键生产技术装备,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技术装备水平下降,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科学评估的问题,需要从政策、管理到组织、实施,从短期和长期,提出全面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宣传工作主要针对大型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在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对中小微企业和传统手工艺村落的覆盖还不够。
同时,劳动环境监测仍较为形式化,不符合测量和控制有害因素的原则,缺乏详细的程序和规定,导致劳动环境监测执行不一致,降低了劳动环境监测结果的可靠性;职业病的检查、诊断、评估和治疗仍然十分有限,影响了艰苦、有毒和危险环境下劳动者的权益。
阮英雄表示:“对职业安全卫生的检查、审查和监督工作还不够深入,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或者发现后处理不严格;在要求劳动者正确、全面遵守法规、标准、规程、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方面缺乏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