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指导行政服务中心有效运行
(Baonghean.vn)——自 10 月 2 日起,省人民委员会将义安省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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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位于荣市长氏街16号。图片:Thanh Cuong |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9年7月5日第2525/QD-UBND号决定批准成立乂安省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省人民委员会2019年8月5日第2996/QD-UBND号决定批准成立乂安省行政服务中心,省人民委员会自10月2日起将乂安省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投入运营。为确保中心有效运作,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相关机关、单位落实以下内容:
1. 省级各厅、局、处有在中心接收和返回结果的行政程序。
a)自2020年10月2日(星期五)07:00起,停止在省级厅、局、分局受理和退回行政程序结果处受理和退回个人及组织行政程序结果。同时,安排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20年8月18日第2773/QD-UBND号决定批准的公务员名单内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自2020年10月2日(星期五)07:00起,在该中心办公,在乂安省荣市长氏街16号,受理和退回属于其职能和管理范围内的个人和组织行政程序结果。
b)在行政中心投入运作初期,安排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将行政程序处理记录和结果从行政中心移交给各部门、委员会和分支机构,反之亦然,以确保个人和组织的行政程序处理不中断、不拥堵,并依法及时进行;
c)加强宣传,告知省内个人和组织接收文件和回复行政程序结果地点的变化,以便他们了解并组织执行(在总部公布;在各机关、单位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发布);
d) 指导有行政程序解决请求的组织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文件并获得行政程序解决结果。
2.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a) 主持并协调相关机构和单位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条件,确保中心按上述计划投入运营;
b)加强对中心行政手续接收和返回结果地址变更以及中心业务活动通知个人和组织的通报工作,以便其知晓并组织实施;
c)汇总行政程序处理结果接收、回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以供研究解决。
3.信息和通信部
指导其管理的新闻机构和报刊加强向个人和组织有关中心工作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a)加强对中心运作和活动的宣传工作,通知接收文件和向中心提交行政程序解决结果的地点变更,从省级厅、局、部门的接待和结果部门向中心发布公告;门户网站/网站-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以便该地区的个人和组织了解并组织实施;
b)指示乡、坊、镇人民委员会加强对中心运作和活动的宣传工作,并将接收文件和返回行政程序解决结果的地点从省厅、委员会和部门的接收和返回结果部门变更为中心的情况通知给中心(在乡级人民委员会接收和返回结果部门公布,通过基层广播系统公布),以便该地区的个人和组织了解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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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系统配备了现代化设施。图片:Thanh Cuong |
5. 义安报社、省广播电视台、省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通知各省厅、局、处受理结果处向中心变更受理文件和行政程序处理结果返回地点;加强对中心运作和活动的宣传工作,让个人和组织了解并组织落实。
6. 义安电信a)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和省一站式信息系统的功能,确保中心顺利有效运行;
b) 在中心安排常驻工作人员,协助在中心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使用公共服务门户软件和省一站式信息系统,直至中心投入稳定运行。
7. 义安邮局
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省厅、局、部门按照政府总理2016年10月19日关于通过公共邮政服务接收卷宗和返回行政手续办理结果的第45/2016/QD-TTg号决定,在中心通过公共邮政服务接收和返回行政手续办理结果给个人和组织;参与从中心向厅、局、部门传递卷宗,反之亦然,为个人和组织在中心办理行政手续提供便利。
8. 越南对外贸易股份制商业银行义安省分行
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厅、局、部门准备必要条件,实施在中心集中收取行政费用的程序。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有关机关、单位认真落实上述内容,并通知个人、组织知悉和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