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指导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有效运作。
(Baonghean.vn)——自10月2日起,省人民委员会将义安省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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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位于荣市长氏街16号。图片:Thanh Cuong |
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9年7月5日第2525/QD-UBND号决定批准成立乂安省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省人民委员会2019年8月5日第2996/QD-UBND号决定批准成立乂安省行政服务中心,省人民委员会自10月2日起将乂安省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投入运营。为确保中心有效运作,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有关机关、单位落实以下内容:
1. 省级各部门、委员会和分支机构有在中心接收和返回结果的行政程序。
a)自2020年10月2日(星期五)07:00起,停止在省级厅、局、分局受理和退回行政程序结果处受理和退回个人和组织的行政程序结果。同时,安排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20年8月18日第2773/QD-UBND号决定批准的公务员名单内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自2020年10月2日(星期五)07:00起,在该中心办公,在乂安省荣市长氏街16号为个人和组织的职能和管理范围内受理和退回行政程序结果;
b)在行政中心投入运作初期,安排干部、公务员及公职人员将行政程序处理记录及结果从行政中心移交至各部门、委员会及分支机构,反之亦然,以确保个人及组织行政程序处理不中断、不拥堵,并依法准时进行;
c)加强宣传、通报工作,告知省内个人和组织关于受理案件及行政程序结果回复地点变更的信息,并组织落实(在总部发布公告;在机关、单位门户网站/网站上发布);
d) 指导有行政程序解决请求的组织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提交文件并获得行政程序解决结果。
2.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a) 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条件,确保中心按上述计划投入运营;
b) 加强对中心行政手续接收和返回结果地址变更及中心业务活动通知工作的沟通,以便个人和组织了解并组织实施;
c)汇总行政程序处理结果接收、反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汇报研究解决。
3. 信息通信部
指导所属新闻机构和报刊加强向个人和组织提供有关中心工作和活动的宣传信息。
4.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a)加强对中心运作和活动的宣传工作,通知接收文件和向中心提交行政程序解决结果的地点从省级厅、局、部门接收和结果部门变更(在接收和结果部门公布;门户网站 - 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以便该地区的个人和组织了解并组织实施;
b)指示乡、坊、镇人民委员会加强对中心运作和活动的宣传工作,并将接收文件和返回行政程序处理结果的地点从省厅、委员会和分支机构的接待和结果部门变更为中心的情况通知(在乡级人民委员会接待和结果部门公开宣布,通过基层广播系统宣布),以便该地区的个人和组织了解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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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系统配备了现代化设施。图片:Thanh Cuong |
5. 义安报社、省广播电视台、省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通知各省厅、局、处受理和结果反馈处向中心变更受理文件和反馈行政程序结果的地点;加强对中心运作和活动的宣传工作,以便个人和组织了解并组织落实。
6. 义安电信a) 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和省一站式信息系统的功能,确保中心顺利有效运行;
b) 在中心安排常驻工作人员,协助派驻中心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使用公共服务门户软件和省一站式信息系统,直至中心投入稳定运行。
7. 义安邮局
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有关厅厅局、部门按照政府总理2016年10月19日关于通过公共邮政服务接收材料和送回行政手续办理结果的第45/2016/QĐ-TTg号决定,通过公共邮政服务向个人和组织送回行政手续办理结果;参与将材料从中心传递到厅厅局、部门,反之亦然,为个人和组织在中心办理行政手续创造便利条件。
8. 越南对外贸易股份制商业银行义安省分行
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厅、局、部门,为在中心集中收取行政费用和收费提供必要条件。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有关机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述内容,并通知个人、组织知悉、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