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铁路车辆管制规定如何处理?
(Baonghean.vn)——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他人损害的铁路车辆司机将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这是宜禄县阮光勇先生关心的问题。
第二百六十七条2015 年《刑法典》(2017 年修订)规定违反铁路车辆管制规定罪,如下所示:
1.指挥、操作铁路车辆并违反铁路交通安全规定,造成他人损害,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3年以下监禁或1年至5年监禁:
a) 导致死亡;
b) 造成 1 人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身体伤害率达到 61% 或以上;
c)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伤害率在61%至121%之间;
d)造成财产损失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
a) 无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b) 在饮酒、啤酒等酒精饮料状态下,血液或呼吸酒精浓度超过规定值,或者使用毒品或其他强烈兴奋剂的;
c) 逃避责任或者故意不帮助被害人;
d) 不遵守指挥官或有权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人员的命令;
d)造成2人死亡;
e)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伤害率在122%至200%之间;
g)造成财产损失5亿越南盾至15亿越南盾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至15年有期徒刑:
a) 造成3人以上死亡;
b) 造成3人以上身体伤害或者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受伤率达到201%以上;
c)造成15亿越南盾以上的财产损失。
4.违反铁路车辆管理规定,在有可能导致本条第3款a、b、c点之一所列后果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阻止,则将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最高2年的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至1年的监禁。
5.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期限为 01 至 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