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查决定何时执行?
2024年《土地法》规定了强制清查决定何时执行?这是黎青忠(义安省南丹市)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88条规定强制执行强制清查决定的规定:
1.强制清查决定的执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公开、透明、民主、客观地开展工作,确保秩序、安全并遵守法律规定;
b) 执行开始时间为办公时间。
2.强制清查决定在下列条件下予以强制执行:
a) 被收回土地的人、土地附属物所有人、相关权利义务人,经被收回土地所在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乡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履行补偿、扶持、安置任务的单位或组织动员、劝说后,仍不遵守强制清查决定的;
b)强制清查决定的执行决定已在乡镇人民委员会办公楼、被收回土地的居民点公共生活场所张贴,并在乡镇公共广播系统上公布;
c) 实施强制清查决定的决定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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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强制盘存决定就会得到执行:
- 被收回土地的人、土地附属物所有人、相关权利义务人,在土地被收回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乡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履行补偿、支援、安置任务的单位或组织进行动员和劝说后,仍不遵守强制清查决定。
- 强制清查决定的执行情况已在乡镇人民委员会办公楼、被收回土地的居民区公共生活场所张贴,并通过乡镇广播系统公布。
——实施强制清查决定的决定已经生效;
- 被执行人已经收到执行已经生效的强制清查决定的执行决定。
- 被执行人拒绝领取执行决定书或者执行决定书送达时不在场的,乡镇人民委员会应当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