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迫害举报人的党组织和党员。
(Baonghean.vn)- 这是乂安省党委关于领导落实中央政治局 2019 年 1 月 10 日第 27-CT/TW 号指示的指示之一,该指示旨在加强党在保护举报人、揭发者和反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者方面的领导作用。
为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19年1月10日第27-CT/TW号关于加强党在保护举报人、揭发人员和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行为人员中的领导作用的指示,乂安省委于2019年3月29日颁发第4276号批示,指导落实该指示。
据此,省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各专门机关指导、协助省委,特别是宣传部、内务部、省委检查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县、市、镇党委向各机关、单位、地方全体干部、党员、公务员、公职人员宣传、深入理解第27号指示的内容,提高保护发现、举报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人员工作的责任感。
批示内容还要求,加强对举报保护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在举报保护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任务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发现、查处、严肃处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严惩不贷的党组织和党员;加强对举报保护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每年建议省党委常务委员会向政治局和书记处报告本指示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