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需要了解的五项责任
(Baonghean.vn)——34年前(1983年3月15日-2015年3月15日),联合国正式宣布3月15日为“世界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源于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参议院发表的演讲,倡导消费者8项权利,抗议社会不公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市场滥用行为。
国际消费者组织是一个全球消费者组织联合会,致力于保护和促进全球消费者权益。目前,国际消费者组织在全球123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67个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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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8项基本权利。图片说明。 |
如今,八项消费者权利已被联合国和许多国家所承认,并成为国际消费者协会和世界各地消费者组织开展消费者保护活动的基础。联合国规定的八项消费者权利包括:
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倾听权;投诉和补救权;接受消费者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享有健康和可持续生活环境的权利。
同时规定消费者有这五项责任包括:批判性思维、积极主动、关心社会、关注消费者和关注社区。目前越南《消费者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8项权利和2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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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世界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者至上”。 |
为了统一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国际组织发布了许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规、指南和方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内容逐渐聚焦于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存在的一些共同问题。在这些内容中经常提到的问题之一就是产品安全与消费者的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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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销毁劣质商品。图片说明。 |
安全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之一。所有消费者权利都至关重要,需要得到有效落实。然而,近年来,安全权已成为众多文件和国际项目频繁提及和关注的内容。
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益,需要明确界定相关方的责任,并建立落实这些内容的监督机制。
联合国消费者保护准则 - 政府应采取或制定政策鼓励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颁布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及自愿性标准,以确保产品和服务在其预期用途上是安全的(包括其主要用途和实践中可能出现的目的)。 - 政策必须确保商品在正常使用和实际可能出现的用途方面均安全生产。商品分销各方(进口商、出口商、零售商、运输商等)有责任确保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必须指导消费者如何在正常条件和用途下安全使用商品。同时,必须警告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说明和警告应尽可能使用国际通用的符号。 - 政策需要明确商品生产和交易各方在发现商品缺陷(即使是潜在缺陷)时的责任,尤其是已在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因此,这些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是立即将商品缺陷告知消费者和相关管理机构。政府必须确保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消费者提供信息。 - 政府需要出台法规,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以及单位和个人在合理期限内必须采取的措施。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合理措施,给消费者造成损失,这些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
和平
(合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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