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组织领域8个职位必须定期调动
自2022年6月1日起,地方人事组织领域的8个职位必须每3至5年定期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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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事组织部门的8个职位必须定期调动,调动周期为3至5年。图片说明 |
据此,《通知》明确了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管理的机关、组织、事业单位中不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公务员和直接负责人事组织工作的干部定期调动的人员名单和期限。
具体来说,人事组织领域必须定期转换的职位清单包括:
一、为主管机关办理干部、公务员及公职人员之任用、调职、轮岗、训练及发展等事项之人事考核。
2.组织公务员、公职人员录用、晋升考试、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
三、检具报请主管机关核准组织及人员编制之文件。
4.评估新建、改组国家机关、组织、单位、企业、非政府组织和专业协会的项目。
五、各级行政区域新建、合并、分立及调整提案案卷之评审。
6. 评核文件,报请主管机关决定竞赛、奖励和纪律处分方式。
7.分配培训目标和预算。
8.管理和执行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的工资制度。
《通知》规定,直接接触和处理上述工作的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定期调动工作岗位的期限为3至5年。
通函 03/2022/TT-BNV 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