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社会住房贷款利率设定为4.8%/年
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刚刚根据政府第100/2015/ND-CP号法令的规定,颁发了关于向越南社会政策银行提供社会住房贷款优惠利率的第630/QD-TTg号决定。
具体来说,针对政府2015年10月20日第100/2015/ND-CP号关于2017年社会住房开发和管理的规定中规定的对象,社会政策银行的优惠贷款利率为4.8%/年(0.4%/月)。
社会政策银行每年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估;提出并建议适当的利率调整。
![]() |
社会住房发展计划支持的主体有9组。 |
这一利率甚至低于之前实施30万亿越南盾信贷计划时适用的5%利率。
享受优惠贷款的主体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见《住房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上述主体的最低贷款期限为自首次贷款发放之日起15年。如客户需要贷款期限低于最低贷款期限的,可与银行协商降低贷款期限。
此前,许多人担心,当30万亿越南盾、年利率5%的贷款计划结束后,低收入人群将不再有机会买房,因为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被确定为遥不可及。
去年6月,越南政府决定将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的社会住房贷款利率设定为每年4.8%,但想要借款的人仍然难以获得贷款。据说,原因是越南社会政策银行要求借款人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至少12个月每月在该银行进行储蓄存款。每月最低存款额等于债务偿还金额。
根据丹特里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