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批准了新人员的任命。

越南之声 April 17, 2020 08:47

秘书处批准岘港市委执行委员会3名委员,任期为2015年至2020年。

昨天,岘港市委常务委员会在召开人事工作流程主要干部线上会议上,宣布了秘书处关于批准2015-2020年任期岘港市委执行委员会成员的决定。

岘港市委书记张光义先生(中图)向市委委员颁发决议、敬献鲜花表示祝贺。

根据秘书处的决定,批准陈胜利先生、段春孝先生和梅氏英红女士为2015-2020年任期岘港市委委员。

此前,1月30日,岘港市委常委会宣布决定,任命陈胜利先生为市委办公室主任,接替梁阮明哲先生担任海州郡委书记;任命段春孝先生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选举梅氏英红女士为市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会上,岘港市委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各级党代会面向越共十三大召开的指示精神,落实了多项人事任务,并落实了属于本市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人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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