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处开除两名原司长党籍。
越共中央书记处对2015-2020年任期和2020-2025年任期越南合作社联盟党委代表团进行了纪律处分,并开除两名原部长黄文心和何功厚的党籍。
6月27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书记处会议,对越南合作社联盟党委代表团和省委委员、省委组织部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原嘉莱省委书记、原内务部部长黄文心先生,西宁省委委员、原副书记、原卫生厅厅长何功豪先生进行检查和纪律处分。
审查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提案后,秘书处发现2015-2020年任期和2020-2025年任期越南合作社联盟党委代表团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活动原则;违反了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工作条例。
该机构不负责任,疏于领导和指导,导致越南合作社联盟及许多组织和个人在组织、人事、管理、资金、公共资产、土地、投资项目使用、竞赛和奖励工作等方面存在许多违法和缺陷。
2015-2020年任期和2020-2025年任期越南合作社联盟党代表团的违规和缺点已造成严重后果:内部不团结,削弱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长期受到投诉和谴责;有可能给越南合作社联盟的预算、国有资产和资本造成重大损失和损害,对党代表团和越南合作社联盟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引起公众的愤怒。

越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开除黄文心先生(左)和何功豪先生的党籍。图片来源:VOV
黄文心在担任嘉莱省委委员、省委书记、内务部部长期间,政治思想、道德、作风不断下滑;在履行职责任务中违反党规国法;违反党员禁忌规定和模范带头责任。
何功豪在担任西宁省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卫生厅厅长期间,政治思想、道德、作风不断下滑;态度消极,收受贿赂;在执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时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违反党员的禁忌规定和模范职责。
黄文心先生和何公厚先生的违法和缺点已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激起社会舆论的愤怒,并对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基于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根据党的组织纪律和违规党员纪律规定,书记处决定对越南合作社联盟党代表给予警告处分(任期从2015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5年);对黄文心先生和何功豪先生开除党籍。
书记处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对上述集体和个人给予政纪处分,并给予党纪政纪的统一纪律处分。
June 23, 2023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