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处开除两名原司长党籍。
秘书处对越南合作社联盟党委代表团进行了2015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5年任期的纪律处分;开除两名原部长黄文心和何功厚的党籍。
6月27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书记处会议,对越南合作社联盟党组代表团和省委委员、省委组织部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原嘉莱省省委书记、原内务部部长黄文心先生,西宁省省委委员、原副省委书记、原卫生厅厅长何功厚先生进行检查和纪律处分。
审查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提案后,秘书处发现2015-2020年任期和2020-2025年任期越南合作社联盟党代表团违反党的组织原则、活动原则;违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工作条例。
该机构不负责任,疏于领导和指导,导致越南合作社联盟及许多组织和个人在组织、人事、管理、资金、公共资产、土地、投资项目使用、竞赛和奖励工作等方面存在诸多违法和缺陷。
2015-2020年任期和2020-2025年任期越南合作社联盟党代表团的违规和缺点已造成严重后果:内部不团结,削弱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长期受到投诉和谴责;有可能给越南合作社联盟的预算、国有资产和资本造成重大损失和损害,对党代表团和越南合作社联盟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引起公众的愤怒。

中央书记处决定对黄文心先生(左)和何功豪先生采取纪律处分,开除党籍。图片来源:VOV
黄文心在担任嘉莱省委委员、省委书记、内务部部长期间,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等方面出现问题;在履行职责任务中,违反党规国法;违反党员禁忌规定和模范带头责任。
胡功豪在担任西宁省委委员、省委副书记、卫生厅厅长期间,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等方面出现问题;态度消极,收受贿赂;在履行职责和任务中违反党规国法;违反党员的纪律和模范责任规定。
黄文心先生和何公厚先生的违法和缺点已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激起了社会舆论的愤怒,损害了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声誉。
基于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根据党的关于对党组织和违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书记处决定对越南合作社联盟党代表团给予警告处分(任期从2015年至2020年,从2020年至2025年),同时开除黄文心先生和何功豪先生的党籍。
秘书处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对上述集体和个人给予政纪处分,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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