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3亿,凶手刑期减三分之一
(Baonghean.vn)- 在为侄子调解冲突时,Ngoc(居住在 Nghe An 省 Thanh Chuong 区 Phong Thinh 公社)扣动扳机射杀了 Dan,导致受害者在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
3月26日,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阮清玉(1975年出生)谋杀案,阮清玉现住清章县丰盛乡。
根据起诉书,2017年2月8日晚,当阮廷丹得知阮廷丹打了他侄子三巴掌后,阮文玉便要了阮廷丹的电话号码,准备打电话给阮文玉。之后,阮文玉的熟人龙某(Long)来到阮文玉的店里和解。在那里,丹拿着刀,咒骂并威胁要“杀死”阮文玉。
双方大声争吵起来。Ngoc跑进卧室,拿了一把枪,跑到商店门口,指着Dan,大声喊道:“谁再砍我,我就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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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玉在庭审中。照片:如平 |
看到丹手持刀具,Ngoc扣动扳机,射杀了丹,导致受害者在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作案后,Ngoc向警方自首。
2017年7月5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阮清玉有期徒刑9年,并责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阮廷丹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1.22亿越南盾,每月向被害人两个孩子支付抚养费80万越南盾/人,每月向阮廷丹父母支付抚养费30万越南盾/人/月。
阮清玉已提起上诉,要求减轻刑期和赔偿。受害者的法定代理人也提起上诉,要求将阮清玉的刑期提高至终身监禁,增加其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并向丹的父母每人每月提供200万越南盾。
事发后,Ngoc的家人赔偿了受害者家属5000万越南盾。一审结束后,Ngoc的家人通过执法机构又向受害者赔偿了2000万越南盾。
庭审中,经过双方长时间的协商,阮清玉接受了被害人提出的3亿越南盾的一次性赔偿要求。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撤回了要求增加刑期的上诉,请求合议庭考虑将阮清玉的刑期减为5年。
考虑到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在全面审查案件、听取高级人民检察院代表意见以及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意见的基础上,合议庭裁定接受上诉,将阮胜玉的刑期从9年减为6年。被告人须向被害人一次性支付3亿越南盾(扣除此前支付的700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