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捅人,开庭当天,男保安泪流满面道歉
(Baonghean.vn)——Lam怀疑C先生雇人砍伐其管理的林区内的树木,在争执中,他持刀刺伤了对方腹部。开庭当天,被告人Lam泪流满面,并向受害人道歉。
6月28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于安山县福山乡的邓廷兰(1979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审理,罪名是“故意杀人”。
林是义安橡胶投资发展股份公司的一名工人,公司派他负责保护福山乡溪维地区的橡胶林。
2022年12月14日上午,林某发现两名陌生男子在自己管理的林区砍杂木,便问:“谁允许你们在这里砍树的?”两名男子回答说:“C先生雇他们砍树的”,但林某以这是公司土地为由阻止了他们。

当天下午,Lam打电话给Dang Van C.(1986年出生,同一地区),双方发生冲突。Lam问“你在哪儿”,C.回答“在家”,随后Lam持刀来到C.家中。
见面后,两人发生了争执。林某试图刺伤C先生,但被路人拦住并劝他们离开。
然而,双方并未回头。Lam对C说:“我要捅死你。”C回答说:“你还是回家吧,你没胆量捅我。”
在C.两次告知后,Lam用刀刺入C.的腹部,导致其小肠和结肠穿孔。受害者伤势严重,被送往义安省综合医院接受紧急救治。受害者因受伤导致的全身损伤率为59%。
被告在审讯中承认了罪行。被告表示,他之所以采取上述行动,是因为他怀疑受害人雇人在其指定地点砍伐公司木材。林先生表示,由于受害人向他提出挑战,他才肆无忌惮地行事。
被告人当场泪流满面,向受害人道歉,受害人出庭时请求为被告人减轻刑罚。
合议庭认定,被告使用危险武器刺伤受害者身体要害部位,受害者因及时接受急救才得以幸存。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加重和减轻情节,以“谋杀罪”判处邓廷兰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