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扩大可获得法律援助的主体范围。

April 13, 2017 10:54

(Baonghean.vn)——《法律援助法》(修订版)第7条需要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以便人们能够享受法律服务并获得更多法律援助。

这是省国民议会代表团于4月13日上午在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文茂同志的主持下,就《法律援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议的主要内容。

《法律援助法》(修订版)由 8 章 50 条组成,对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的组织、实施法律援助的人员、法律援助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活动中机构和组织的责任进行了规范。

Hội nghị ghi nhận 12 ý kiến đóng góp cho Luật Trợ giúp pháp lý (sửa đổi). Ảnh: Mỹ Nga
会议记录了12条关于《法律援助法》(修订版)的意见。照片:My Nga

会议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是越南法律体系中极其重要的法律之一。如果修订工作不够谨慎、正确和妥善,将会对其他数十项法律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谨慎地进行法律修订,以避免修订和补充后,在实践中仍然存在错误、不足和不适用之处。

与会代表对法律草案的各项条款提出了补充意见。其中,关于接受法律援助人员的第七条最受与会代表的关注。

义安省人民法院代表阮氏香表示,原则上,接受法律援助的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帮助。然而,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接受法律援助者必须是来自近贫家庭的被告人”,这一规定仍然不合理。

“例如,在刑事审判中,被告和被害人都是近乎贫困的家庭。但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告才有权获得法律援助。这很容易导致不公,”省人民法院的一位代表说。

因此,据代表阮氏香(Nguyen Thi Huong)称,法律援助的范围应该扩大。据此,所有接近贫困线的家庭都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律师在义安报社免费法律援助办公室为民众提供法律咨询。照片由义安报社提供。

根据义安省公安厅代表阮海谦的意见,根据第六条第七款,儿童、老人、残疾人、中毒人员等弱势群体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或遭受诸多不公。因此,这些人理应享有法律援助,无需具备“经济困难”的条件。该意见获得多数代表的赞同。

这位代表还补充说,关于“对革命做出功绩的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的规定不够具体,需要根据功绩人员法的相关规定,对“对革命做出功绩的人”这一概念进行严格补充。

省人民检察院代表阮维越提议在草案中增加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体,例如:认知障碍人群。由于他们的法律能力(例如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法律理解能力有限,因此他们是最需要保护的群体。

Hoạt động trợ giúp pháp lý của đoàn luật sư Nghệ An tại huyện Hưng Nguyên.
义安省律师协会在雄原县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照片存档

关于扩大法律援助受益人范围,其他一些代表也提议增加一些受益人,例如:社会保障受益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新近出狱人员……

与会代表们还关注其他一些问题,包括: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援助合作者、国家法律援助中心的标准;法律援助的领域和形式;法律援助活动的原则;接受法律援助者的权利;提供法律援助者的义务……

会议结束时,省国民议会代表团代表陈文茂同志对各位代表的意见表示感谢和高度赞赏。同时,省国民议会代表团将汇总这些意见,并择日呈报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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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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