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原到义安的夫妇搬运白色家电

陈武 August 8, 2019 17:43

(Baonghean.vn)——Be接受了邀请,并邀请朋友到义安省,将1200万越南盾的“货物”运到河内。最终,两人“牵手”对簿公堂。

8月8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文贝(1960年生,居住于太原省东希县和上乡)和玉文黎(1957年生,居住于太原省武氮县罗贤乡)犯“非法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

根据侦查机关的文件,2019年4月13日,Be打电话给Le说:“我把摩托车开到鱼塘还给你。” 第二天下午,Ngoc Van Le骑着摩托车来到Be位于同希县和忠乡的鱼塘。见面后,Be问Le:“有人雇我去义安省运毒品到河内,你想去吗?” Le说:“你想去就去。”

两名被告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4月15日清晨,居住在太原市的阮文胜(据Be称,是他雇佣他运输毒品的)驾车将Be送往义安省桂丰县通秋乡。在这里,阮文胜向Be展示了毒品的藏匿地点,以便Be可以帮他运输毒品。

随后,两人前往清化市。途中,Be打电话给Le说:“今晚坐车去清化市,跟我一起去义安省买一块海洛因饼,带回河内。他们会付1200万越南盾。”Le答应了。Thang和Be抵达清化市后,租了一间房住下。

4月17日凌晨1点30分左右,Ngoc Van Le抵达清化市。Be接他并把他带到一家汽车旅馆。同日早上7点,Be骑着摩托车,载着Le来到Thong Thu乡的一个路标。Be停下摩托车,前往毒品藏匿地点。Thang之前曾在那里教他如何找到一块毒品交给Le保管。之后,Be骑着摩托车前往太原省。

当天晚上8点50分左右,当两人驾车前往安合乡合盛村时,乂安警方要求他们停车检查,发现Ngoc Van Le左大腿上藏有重350.35克的海洛因饼。

法庭上,两名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Be、Le供述称,虽然知道运输毒品违法,但因贪图1200万越南盾,同意运输毒品。据被告人供述,在被捕前,他们尚未收到这1200万越南盾。

本案中,侦查机关认定还有一名叫阮文胜(Nguyen Van Thang)的男子。据吕文贝(Luu Van Be)称,阮文胜雇佣他运输毒品。侦查机关录入了阮文胜的供述,并让阮文胜和吕文贝对质,但阮文胜拒不承认,因此没有足够的依据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情,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刘文贝有期徒刑20年,判处玉文黎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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