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将有权减少部门和分支机构

玉河 March 27, 2018 06:43

预计在取代第 24/2014-ND-CP 号法令的法令草案中将提出有关省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的组织和安排。

内政部副部长阮维胜回答记者提问 - 图片:NGOC HA

3月26日,内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内务部办公室主任阮进成表示,根据取代政府第24号关于省级专业机关组织结构的法令草案,司级组织结构有很多创新之处。

目前,全国共有17个部门,统一部署在各省市。但在新草案中,这17个部门将分为三组。

第一组(全国统一组织的部门组)包括内务部、司法部、自然资源-环境部、劳动-伤残军人及社会事务部、卫生部、监察部、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等7个部门。

其中,如果省级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试点与省级人民议会办公室、国会代表团办公室合并为综合咨询支持办公室,则将更名为省级地方政府办公室。

其余10个部门分为两组:一组是按照授权由省人民委员会提交同级人民议会稳定或合并的方向进行管理的部门(名称有所调整);一组是按照授权由省人民委员会提交同级人民议会稳定或合并的方向进行管理的部门。

对于4个专门厅(地方间没有统一组建,包括:河内市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规划建筑厅;少数民族委员会、外交部、旅游厅),权限由省人民委员会提请同级人民议会维持稳定或合并、设立或不设立。

同时,组织人事部副部长阮文良表示,这些改革措施旨在落实越共六届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18号决议,并与201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和《政府组织法》相一致。

梁先生进一步解释说,根据新草案,除了所有地方政府的强制性部门(即 7 个​​部门)外,其余部门将由省人民委员会提交同级人民议会决定。

“不会有硬性规定哪些部门必须与哪些部门合并。该法令仅提供建议和指导,各省将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合并或不合并,只要它们在法令规定的部门数量范围内即可。”梁先生说。

此外,内政部还正在制定设立部门的最低人员编制框架,规定了部门级专门部门副部长的人数以及专门部门的数量框架。

具体来说,设立一个部门预计最低员工人数必须在7人以上。

内政部副部长阮维胜还补充说,为了实现革新和重组政府机构的目标,政府还将很快修改一系列其他法令,例如第123号法令,该法令规范各部委和部级机构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第10号法令,该法令规范政府直属机构......

因此,将明确规定部门和处室的组织结构;明确规定设立部门、处室和综合处的标准;明确规定最低人员编制……

按照计划,该法令草案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各部委、行业、地方等的意见,内政部将完成草案并于2018年第二季度提交政府。

据 tuoitre.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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