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关于组织2022年农历新年活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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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8日,书记处常务委员武文赏同志代表书记处签署了第11-CT/TW号书记处关于组织2022年农历新年活动的指示。义安报谨向读者全文介绍该指示。

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喜迎2022年新年、迎春,欢迎农历新年虎年是健康、安全、经济的一年,为继续成功实施越共十三大决议、有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书记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集中领导、指导和组织做好以下重点任务:

1.集中精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决不主观、疏忽、放松警惕;压实领导责任,随时准备应对各种情况,坚决指挥、同步采取安全、灵活应对措施,有效控制全国及所属机关、组织、单位、地方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两不误,力争最高程度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安排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到岗值守,及时处理和有效解决出现的各种工作和情况;严格落实春节期间信息通报制度;尽量减少组织人员聚集活动,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2.弘扬民族团结传统和“相亲相爱、互相扶持”精神,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照顾好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关注有功人员、困难群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员;关注贫困户、受自然灾害、疫病影响地区、边远地区、边境地区、海岛地区、山区、民族地区人员;关注在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产业集群工作的职工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慰问慰问因新冠肺炎疫情丧亲的亲属、子女等,确保家家户户、人人都能欢度春节、喜迎新年。

组织好对战争伤残军人、病残军人、烈士家属、国功勋家属、老革命干部、越南英雄母亲、知识分子、艺术家、杰出宗教人士、武装力量单位、抗击疫情一线部队和执勤部队的新年慰问和拜年活动,特别是在边境、海岛、艰苦地区、隔离区、集中救治区、政治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复杂地区的慰问。

3.根据越共十一届中央书记处第41号指示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指导意见,做好节庆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春节、传统纪念日、年终总结、植树节等节庆活动务实、安全、经济,符合文明生活方式、民族文化传统和各地优良风俗习惯。地方领导要根据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新年和虎年烟花表演,确保节约、安全,不占用国家预算。

4不组织向上级和各级领导拜年、拜年;不组织中央代表团到各省市党委、机关拜年;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各级领导赠送、赠送新年礼物;不参加非指派的庙会、节庆活动;不参加迷信活动;不违规使用国家预算、资金、公用资产举办节庆娱乐活动……严格执行2018年10月25日第08-QDi/TW号关于干部、党员特别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模范责任制的规定和2021年10月25日第37-QD/TW号关于党员不得做的事情的规定。

5密切检查监测,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环境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加强市场预测和管理,稳定物价,确保商品和服务供求平衡;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种贸易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炒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不法利润的行为。积极筹划,确保春节期间物资运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6.集中力量保卫国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积极预防,及早发现,制定预案,有效防范和处置复杂情况,避免被动应对和措手不及;坚决维护祖国独立、主权、边界和领土完整。加强预防措施,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社会弊病;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特别是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重要目标、重要工程、重要政治、外交、文化和社会活动的安全。加强巡逻管控,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预防和扑灭火灾爆炸事故。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管理和使用规定。

7.各党委、党组织、机关、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要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2021年工作总结,集中精力从年初开始指导落实2022年政治任务,为人民办好春节大事;认真掌握、有效组织落实本指示,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作出贡献。

8中央宣传部主持并配合新闻传媒部、卫生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及有关部门指导、加强大众媒体对国家成就、庆祝党的十九大、迎春、文化体育活动和春节期间各种节日活动的宣传;提高全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抵制错误观点和歪曲论调,挫败敌对势力的一切破坏阴谋。

据bao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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