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森林保护管理官员非法提取资金的伎俩
(Baonghean.vn)- 为获取额外的支持资金和无需在会计账簿中记账的土地资产补偿,安城防护林管理局负责人潘进士指示下属伪造了 4 份文件,违反规定获取了 50 多亿越南盾的补偿。
6月2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安城县的被告人潘进士(1958年生)、阮寿辉(1976年生)、阮寿荣(1965年生)、吴时利(1986年生)、阮文成(1961年生)、胡廷莱(1984年生)、阮氏陈(1984年生)、潘氏荣(1984年生)一审以“滥用职权执行公务罪”开庭审理;对被告人潘文明(1979年生)和阮德善(1973年生)一审以“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2016年,安城县森林保护管理局(FPMB)没收了492多公顷土地,交给一个单位实施奶牛养殖项目。为了挪用赔偿金,安城县森林保护管理局局长潘进士(Phan Tien Sy)指示FPMB副局长阮诗辉(Nguyen Tho Huy)为FPMB的土地面积(27/31个地块,相当于639,745平方米)编制赔偿档案,并将其转换为Sy先生和其他三人的赔偿档案:Ho Dinh Lai(第四森林保护管理站站长)、Nguyen Thi Tram(财务主管)和Phan Thi Vinh(会计)。
潘进士指示阮文成(安城县森林保护管理委员会技术规划处处长)制作土地来源、时间和当前使用状况的证明,以便土地有来源,并分配给上述“虚假”补偿记录中提到的4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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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潘天喜在庭审中。图片:Duc Vu |
这4名林管人员名下的4块土地后来被补偿了50多亿越南盾,其中潘进喜先生名下的土地被补偿了2.3亿多越南盾,胡廷莱先生名下的土地被补偿了近30亿越南盾,阮氏镇女士名下的土地被补偿了12亿越南盾,潘氏咏女士名下的土地被补偿了5.8亿多越南盾。
这笔款项并未全部记录在会计账簿中,也没有向 RPH 管理委员会的收入结算部门报告,而是花在了个人身上,并用于支付没有合法发票和文件的费用。
具体来说,潘进士个人收受贿赂6.67亿多越南盾;阮氏辉收受3.83亿越南盾;阮氏荣(总会计师)收受3.69亿越南盾;阮文成收受3.36亿多越南盾;吴士利(科技部副部长)收受5300万越南盾;何廷莱收受4800多万越南盾;阮氏全收受4500多万越南盾;潘氏荣收受3900多万越南盾。
针对违法行为严重,2019年5月,上述人员陆续被抓获。侦查机关查明,上述护林员伪造证件领取赔偿的行为,给安城森林保护管理委员会造成47亿越南盾的损失;给投资者(赔偿支付单位)造成2.6亿越南盾以上的损失。
案件曝光后,潘进士已归还其所收到的全部赔偿款,并额外支付了7亿越南盾作为补救措施。其余官员:阮氏荣、阮氏辉、胡廷莱、吴氏利、阮氏陈、潘氏荣也已归还其所收到的全部赔偿款,并额外支付了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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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
关于安城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副厅长潘文明先生和安城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厅长阮德善先生的犯罪行为,侦查机关查明,潘文明先生是直接评估人员,也是协助赔偿委员会的组长。然而,他没有审查和评估相关文件和记录,因此编制了错误的赔偿文件和计划,导致受益人错误。
由于信任 Minh 先生,Thien 先生未能检查和评估补偿记录和计划,因此未能发现上述 Yen Thanh 森林保护管理委员会 4 名官员姓名的补偿记录属于错误的对象。
庭审中,被告人均承认犯罪,表示悔罪,请求减轻处罚。综合考虑案情,法院判处潘进士有期徒刑5年,阮寿辉有期徒刑30个月,阮寿荣有期徒刑42个月,吴诗莱有期徒刑30个月,缓刑阮文清有期徒刑24个月,胡廷莱有期徒刑21个月,阮氏全有期徒刑21个月,潘氏荣有期徒刑18个月,潘文化明有期徒刑18个月,阮德善有期徒刑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