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老妇半夜遭邻居砍伤
(Baonghean.vn)——仅仅因为言语上生气,半夜时分,阮文静拿着刀跑到邻居家,将一名76岁的妇女砍死。
6月9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阮文静(Nguyen Van Tinh,1976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阮文静家住义平乡平行村(义丹县),犯故意杀人罪。
起诉书显示,在当地,阮文静与陈氏女士(1943年出生)是邻居。阮文静每天都会去陈氏女士家玩耍和戏弄她,因此陈氏女士便对阮文静进行了侮辱。但阮文静当时并未做出任何反应。
2019年12月2日晚9点10分左右,Tinh站在自家门口,想起S太太咒骂侮辱他的日子,于是他进屋拿了一把刀,去了邻居家。他到家后发现大门紧锁。Tinh爬上篱笆,想进入S太太的花园。Tinh站在篱笆上准备跳下去时,S太太正在自家花园里用手电筒照蜗牛。S太太看到Tinh拿着刀,立刻大叫一声“我的天哪”,跑进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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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文静。照片:陈武 |
Tinh跳下车,走进S太太的院子,说道:“你继续说……不管是谁干的,都要承担责任,别告诉全家人。” 说完,Tinh拿起刀,砍向S太太的头部。由于孩子们正在屋内玩耍,S太太大喊:“孩子们,快跑!” Tinh再次挥刀,导致受害者倒在院子里。之后,Tinh走进屋内,砍坏了风扇和电视机,然后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事发时,S女士的两个孙辈躲在里屋,以免被Tinh砍伤。得知Tinh离开后,孩子们打电话给亲戚告知了此事。受害者被亲戚送往急诊室,但随后死亡。S女士的死因被确定为颅骨骨折、脑破裂和脑出血。
得知邻居死亡后,阮文静向警方自首。被告在法庭上承认了罪行,并请求减轻处罚。事发后,被告家属向受害人代表赔偿了4300多万越南盾。
侦查机关认定,本案中被告人对70岁以上老人实施犯罪,构成加重情节。被告人坦白交代、其家人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以及其自愿帮助受害者家属的行为,均构成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整体情况,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阮文静终身监禁。民事部分,被告人被责令赔偿受害者家属5000万越南盾。
据悉,被告人郑某曾因“盗窃财物”罪被义丹县人民法院两次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