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良提议加快7号国道在卢山乡的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进度。
2024年6月18日,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启动了对途经卢山乡的7号国道进行翻新和升级改造的项目,但至今尚未完成。
2024年7月17日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发布第 1592/UBND.TN 号正式通告,要求加快对途经柳山乡的 7 号国道进行改造升级工程的建设进度,送交越南公路管理局第四项目管理委员会。
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在此提到,为了实施改善和升级7号国道0公里至36公里路段,并应对义安省溪泰-南坎路段因暴雨和洪水引起的山体滑坡,该委员会于2024年6月18日在柳山乡的9块土地上实施了施工保护措施。

与此同时,有消息称:“通过现场观察以及一些居民的反馈,自区人民委员会组织施工保护以来,施工进度一直过于缓慢,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并可能对途经该地区的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杜良县人民委员会提议:“为尽快完成该项目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该县人民委员会要求第四项目管理委员会敦促并指示承包商集中人力、物力、手段……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此前,2024年7月15日,杜良县人民委员会收到项目管理委员会4的第1690/BQLDA4-BĐHQL7号正式函,要求处理改善和升级7号国道0公里至36公里路段以及处理义安省溪泰-南坎路段因暴雨和洪水引起的山体滑坡项目的场地清理方面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根据项目管理委员会 4 的报告,在 Luu Son 乡,Km34+904 - Km34+924 段(偏离路线)长约 20 米,有 2 户人家阻碍承包商建造 D=0.75 米的纵向污水管道,影响了排水系统;Km34+889 - Km34+995 段(偏离路线)长约 106 米,已采取措施保护施工至路面外缘,但仍缺乏空间建造人行道(2 米宽)。
因此,第四项目管理委员会要求都良县人民委员会和土地征用法委采取措施,处理反对和阻挠施工的居民。同时,委员会要求就是否允许清理土地修建2米宽人行道作出书面答复,以便向越南公路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提出建议,要求缩小规模,甚至取消该路段的人行道建设。

针对上述内容,杜良县人民委员会通过第1592/UBND.TN号官方公函回应如下:“关于人行道建设项目(2.0米)的施工现场,由于9户居民未就补偿方案和场地清理支持达成一致,县人民委员会请求第四项目管理委员会建议越南公路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考虑缩小该项目规模,并取消在该路段建设人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