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良建议加快实施途经Luu Son乡的7号国道升级工程。
途经 Luu Son 乡的 7 号国道改建升级项目由 Do Luong 县人民委员会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实施,但尚未完工。
2024年7月17日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已向越南公路管理局第 4 项目管理委员会发出第 1592/UBND.TN 号公文,关于加快改造和升级穿过 Luu Son 乡的 7 号国道项目的施工进度。
在此,杜良县人民委员会表示,该县已于2024年6月18日在乂安省溪泰-南干地区对流山乡9个地块实施了施工保护措施,以实施7号国道Km0-Km36路段改善升级项目和治理因暴雨洪水引发的滑坡。

同时通报:“经现场了解,以及部分群众反映,自区人民委员会组织施工保护以来,该项目施工进度过慢,影响了群众生活,并对途经该区域的人员和车辆造成安全隐患”。
据此,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建议:“为尽快完成该项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县人民委员会要求第4项目管理委员会督促和指导承包商集中人力、物力、物力……加快项目各部分的施工进度”。

此前,2024年7月15日,杜良县人民委员会收到第4项目管理委员会第1690/BQLDA4-BĐHQL7号批示,要求解决改善和升级7号国道Km0-Km36路段的场地清理方面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及处理乂安省溪泰-南坎路段因暴雨和洪水引起的山体滑坡。
据第四项目管理委员会介绍,在Luu Son乡,Km34+904—Km34+924路段(偏离路线)长约20米,有2户居民阻止承包商修建D=0.75米的纵向污水管道,影响排水系统;Km34+889—Km34+995路段(偏离路线)长约106米,已保护至路面外缘进行施工,但仍然缺乏空间修建人行道项目(宽2米)。
因此,第四项目管理委员会要求杜良县人民委员会和土地征收委员会采取措施,处理反对和阻碍建设的住户。同时,要求书面答复是否清理用于建设2米人行道的土地,以便有依据向越南道路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报告,缩小规模并停止建设此路段的人行道。

针对上述内容,杜良县人民委员会通过第1592/UBND.TN号公函回复称:“关于人行道项目施工现场(2.0米),由于9户家庭尚未同意补偿方案和场地清理补助,县人民委员会提请第4项目管理委员会向越南公路管理局和交通运输部建议,考虑缩小规模,不在此路段修建人行道项目”。